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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接二连三” 新题应有新解


  把握好融合“三原则”

  在社会经济发展的产业链条中,作为基础的第一产业所获得的利润最少,从事种养业的农民获取的收益最小,这个比例有人测算是10%,甚至更低。加快构建“接二连三”的农业全产业链,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共识,政策支持和技术发展也使得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成为可能。现在需要我们冷静思考的是,要把握好什么样的原则和尺度?

  首先,不能做盆景工程。一二三产业融合是有着丰富的内涵,其实现方式也多种多样,必须因地制宜来选择。乡村旅游、网络营销等等,都是现实中总结出的好经验,但是城市周边农村毕竟还是少数,在更偏远的地区,人流量没有那么大,盲目建设农家乐就很有可能造成基础设施浪费;农产品网络营销有特点才会有卖点,对大宗农产品流通,淘宝店也许并不适用。所以,不能把一二三产业融合简单化理解,取得一些试点成绩就沾沾自喜,而应从更广大的农村、更普遍的农情去看待、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

  其次,不能甩开农民。实事求是地说,第二三产业无论是产业经验、经营理念还是人员素质,都是传统农业、农民无法比拟的,在一二三产业融合中,资金、技术、生产、营销等实力雄厚的企业进来以后,如果不加控制,必然带来一个问题,就是分散的小农户的利益被挤压。一二三产业融合不是目的而是手段,核心目的是为了促进农民增收,如果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了、土地里也长出摇钱树了,却没农民什么事儿了,这决不是我们希望看到的。因此,在这项涉及面广、未来前景广阔的促农增收工程中,从一开始就要从政策设计、法律法规上设定硬杠杠,一切以农民利益为出发点。

  最后,不能一哄而上。我国复杂的国情和农情决定了一二三产业融合必然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能片面追求速度。农业始终是国民经济命脉的基础,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农业结构调整、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前提条件首先是要保证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的比重。有的地方可以发展乡村旅游等农村服务业,有的地方可以在蔬菜、水果等经济作物上发展加工业,而有的地方,则必须保障大田粮食作物的种植面积。当前,从国家层面上讲,各地发展方式和承担的职能虽不一样,促进农民增收的目的是一样的,对产粮大县、种粮大户这些为国家粮食安全作出贡献、作出牺牲的地方和个人,应该从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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