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犯罪,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责任。各地公安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发挥职能作用,坚持关口前移,积极配合农业、工商、质检等部门,紧密围绕重点时节、重点部位,加强监控巡查,积极发动群众举报,及时排查发现违法犯罪线索;要坚持前端延伸,严厉打击在兽药、农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化肥中非法添加违禁药品、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等危害食品安全的源头性违法犯罪,对发现的农资违法犯罪线索,要坚持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涉及跨省区、危害严重的重大案件,要第一时间层报公安部,在公安部统一指挥下,打好集成战、打好合成战,最大力度深挖犯罪,最大限度降低危害;对一些隐蔽性强、危害大的制假源头犯罪,必要时异地用警,并倒查责任。工作中,要坚持法治思维、讲究策略、依法办案,严格按照刑法的规定,把打击矛头对准严重坑农害农的犯罪行为,对行政执法部门移交的案件要认真审核,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立案侦办。对打击农资犯罪领域遇到的案件定性、罪名适用、证据采纳等尚有分歧问题,要主动加强沟通协作,在明确办案尺度,统一证据标准的基础上依法开展立案侦查,确保打得准、打得稳、打得好、打出效果。
近年来,一些困扰农资打假工作开展的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一些地方出于局部利益,对一些涉嫌制售假劣农资纳税大户,或明或暗地限制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查处,客观上放任甚至纵容制假售假违法犯罪活动;在行刑衔接方面,有的地方还存在移送不规范、审查立案不及时等问题,假劣农资鉴定取样储存难、耗费时间长、鉴定标准缺失等问题依然突出,导致案件难以深挖扩线。对此,各地公安机关要深入分析农资打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用问题倒逼的思维,与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密切协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着力解决制约农资打假工作的瓶颈问题,大力推动打击整治工作形成合力、整出实效。要有效依托农业部门建立的中国种业信息网等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平台,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机制;要加大部门间执法合作力度,积极商请农业等部门及时研究解决假劣种子、农药、化肥案件取证难、鉴定检测难等问题,对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及时商请农业部门给予支持;对阻碍农业等行政执法的行为要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要发挥侦办大要案件的引领作用,会同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联合挂牌督办一批跨区域、有影响的重大案件,有力震慑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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