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多年的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政策正在倒逼农产品价改提速。
近期,记者从多个消息源获悉,农产品价改或将继续成为2015年“一号文件”的关注点,并且有望扩大试点范围以及试点品种,具体价改方案有关部门正在研究。
“政府最低收储已经取代了市场价格,粮食的经营渠道已经退化成单一的依靠中储粮,如果再不改变,不仅仅是给政府造成财政压力,也会使得我国农产品在国际上的竞争力越来越差。”国内某大型农产品企业负责套期保值的管理人士表示。
中华粮网易达研究院副院长张智先向记者表示,国家临储政策使得最低收储价高出市场价太多,从而脱离了真实的市场价格,因此必须改变目前农产品这种价格形成机制。
价改亟待加快
“持续多年的最低收购价和临时储存政策存在诸多问题,农产品价改势在必行,但是能不能取得明显的效果,现在还不好判断。”多家农产品经销企业以及农产品生产企业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记者梳理我国农产品改革进程发现,从2004年我国就全面启动了粮食市场化改革思路。改革使得企业经营机制得到转化,致力于解决了“老人、老账、老粮”等体制问题;但是,在执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之后,粮食市场化改革却出现停滞,甚至是倒退。
其中最为直观的体现在于:政府的收购价逐步代替了市场价格,原来的多渠道经营模式变成了单一的依靠中储粮经营。
“由于政府收储价高出合理市场价较多,使得一般的农产品企业担心收购后亏损,不敢贸然入市收购,基本上都是中储粮委托的定点企业在兜底收购,一般的企业只能为中储粮打工代收,维持经营。”农产品期货从业人士张强向记者表示,这就使得大多数农产品经营企业不得不依靠中储粮这棵大树旱涝保收。
这种最低收购价、临时收储价原本意图是帮助农民“止损”,但实际执行中,最低收购价、临时收储价却变成了增加农民收入为出发点的“目标价格”。
根据统计,自2004年出台政策性收储以来,稻谷除2008、2010和2011年外,小麦除2011年外,玉米除2010年外,其余年度均启动收储;大豆、油菜籽已分别连续5年启动收储;棉花连续3年、食糖连续两年启动收储。
在2013年,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每斤1.39元和1.12元,累计分别比2004年、2006年提高0.67元、93%和0.42元、60%;玉米、油菜籽累计分别提高60%和38%;大豆临时储备价至2013年累计提高24%。
这背后,截至2013年我国补给种粮农民的粮食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和农机具购置补贴“四补贴”已经达到1700亿元,比2004年增加了10.72倍。
“看似最低收购价一直被视为保护农民收益的杠杆,然而,事实情况并非如此,国家在出台保护价的同时,其他关联产品价格也都纷纷上涨,使得农产品价格构成成本增加;因此,农民也没有因为保护价而得到太多利益。”张强指出。
另一方面,因为我国的农产品价由于政府“托市”已经距离国际价格越来越远,正背离真实的市场价格。我国的这种最低收储价使得同品种的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失去了竞争力。以大豆为例,11月25日,进口大豆分销价格在每吨3760元~3780元,而黑龙江产区商品豆出货价格在每吨4000元~4560元,价差在800元/吨左右。
因此,为了回归市场定价原则,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必须与政府补贴脱钩。2014年1月19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市场定价原则,逐步建立目标价格制度,并且启动东北和内蒙古大豆、新疆棉花目标价格试点,最终理顺价格构成机制,让市场来决定价格。
“被”观望的国际价格
“今年大豆和棉花取消了临时收储,但是为了保证生产者的利益以及我国的粮食安全,国家层面还设计目标价格制度。”目标价格的引入正是这一轮农产品价格改革试点的突破口。
所谓目标价格制度,是指由政府设定农产品目标价格,当实际市场价格高于目标价格时,补贴低收入消费者;当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则按差价补贴生产者。
相对于临时收储,张智先认为,目标价格制度是通过政策双向补贴来保护受到市场影响的一方,至于目标价格的制定,则是根据以往市场价格以及农产品的生产成本等因素而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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