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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要划出农村土地的三条红线


  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也是有风险的,不能为了追求规模而牺牲小农的利益。因为片面追求规模效益最后会危及国家粮食安全。发展经济学中有一个著名的“反向”定律,那就是农户土地经营的规模与其产量成反比,也就是讲农户拥有的土地越多,其产量越低。原因很简单,土地少,可以精耕细作,精心维护。而土地太多,就容易粗放经营。

  近年来通过增加社会化服务,尤其是农机化服务,农民的种与收可以请人代种代收,农民可以安心外出打工获得一份收入。粮食一直是国家安全战略,如果有太多的人放弃粮食生产,就会危及国家粮食安全。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强调耕地红线,其实是强调粮食安全。因为在目前的技术条件下,粮食生产基本上是技术约束型的。人类还没有找到在单位土地上大幅度地提升粮食产量的办法。而蔬菜、养殖受耕地面积影响较少。养殖所需的饲料,基本上要来自粗粮。让土地放在小农手里,比放在企业手里,其用于生产粮食的概率会大出许多。企业追求经济利润,而小农首先要满足自身需要。企业在目前种粮不赚钱的背景下,选择流转的土地种粮的可能性极低,而拥有土地的小农,大部分是会选择种粮的。从这个角度来看,耕地在小农手里,国家的粮食安全战略就会得到保证,反之则会很危险。

  农民土地流转应尊重农民的意愿

  虽然中央鼓励农地流转创新形式,但并不是谁想怎么来就怎么来。中央允许做的才可以,比如可以通过互换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也可以推进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更可以让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生产。

  但土地流转权归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民,土地是否流转、价格如何确定、形式如何选择,应由承包农户自主决定,流转收益也应归承包农户所有。不能搞大跃进,不能搞强迫命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挥。要尊重农民在流转中的主体地位,村级组织只能在农户书面委托的前提下才能组织统一流转,禁止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名义将整村整组农户承包地集中对外招商经营。要通过加强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来确保土地的有序健康流转。

  土地使用一定要保护农民的利益,但并不是说农民用这个土地想干啥就干啥,土地一定是有用途管制的。为了国家的粮食安全和整个土地的使用效率,二者之间需要一个平衡。通过土地用途管制把这几个目标一起实现。比如农民承包的土地一旦被划为基本农田了,那这一块地只能种粮食。

  总之,三条红线的划定,既能够保证改革的顺利实施,又防止有人借改革之名损害农民及国家利益,让稀缺的土地资源为国家及农民增加更多的产出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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