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复盛建议,制订国家层面的“农药管理法”和“化肥管理法”,借鉴欧美的先进经验,强化农药的登记和再登记管理,实施农药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监管。强化化肥的科学合理使用,提高当季化肥的利用率。参考欧盟做法,实行化肥总量控制,减少氮磷肥的施用量,多用有机肥,提高肥料的有效利用率,提升土壤肥力和农产品的品质。
其二,借鉴国外“双指标”和“分级标准”的经验,政府组织研究修制订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研究制订土壤污染因子的“全量”和“可溶态”双指标标准体系,为土壤污染的风险评价与风险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在“双指标”的基础上,再根据国情和地方实情研究制订分级标准体系,为土壤的分级开发利用和土壤污染的修复治理提供标准性依据。
中节能大地环境修复有限公司的董事长胡清认为,符合中国实际、具备可操作性的土壤修复标准体系,应当包括政治体系、管理体系、技术体系、培训体系等方面内容。
其三,加强土地污染修复的技术研发和示范,规范市场秩序,提高技术准入门槛,提高企业社会责任,每年编制修复的成功案例进行推广。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李广贺说,当前推进我国土壤污染修复工作,技术软肋突出,往往就事论事解决、缺乏创新思路,“必须培养土地污染修复工程高层次的设计和策划队伍,培育创新性和引领性的工程思维,能够在绿色修复、低成本修复方面提出新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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