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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土地流转须农户书面委托 不能搞大跃进


  近日,中央审议通过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意见》出台背景如何,主要内容是什么,有哪些政策创新?记者就此采访了农业部部长韩长赋。

  1 出台背景

  从业者土地经营规模扩大

  请介绍一下《意见》出台的背景和过程,《意见》的主要政策取向是什么?

  韩长赋: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劳动力逐步转移,他们原来经营的土地流转出来,使得农业从业者的土地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先进的农业技术装 备得到利用,为建设现代农业创造了必要条件。从深层次看,在保护农民承包权益、加强流转管理和服务等方面,还存在一些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性因素。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流转,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构建集约化、专业 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为贯彻好中央精神,有关部门在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的基础上,深入基层调研、总结地方经 验,充分听取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意见。

  《意见》的着眼点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形成土地经营权流 转的格局,大力培育和扶持多元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二是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三是坚持一切从国情和农村实际出发。

  2 “三权分置”

  鼓励创新土地流转形式

  如何准确理解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

  韩长赋:实现土地集体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这是引导土地有序流转的重要基础。

  《意见》明确提出,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首先要维护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意 见》强调,一方面要探索新的集体经营方式;另一方面,要行使好农村集体在土地流转和承包经营上的管理监督权。其次,要保障好土地承包权。《意见》指出,要 抓紧抓实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要完善承包合同,健全登记簿,颁发权属证书,强化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保 护。同时,要放活经营权。《意见》强调,要鼓励创新土地流转形式,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加强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为流转双方提供服务。总之,三 权分置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实践探索,体现了中国特色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理论创新。

  3 谁来种地

  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制度

  近年来社会上对未来“谁来种地”问题十分关注,请问《意见》提出了哪些应对措施?

  韩长赋:《意见》提出了三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制度,培育新的种地人。包括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积极培养专业大户、家庭农 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业社会化服务人员和返乡农民工等新型职业农民,努力构建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认定、扶 持体系。

  二是引导土地资源流向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使愿意种地的人能获得更多的土地经营权。鼓励各地整合涉农资金建设连片高标准农田,并优先流向家庭 农场等规模经营农户;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土地经营权入股组建合作组织,通过自营或委托经营等方式发展农业规模经营;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 经营;工商企业可以适度租赁土地发展良种种苗繁育、高标准设施农业、规模化养殖、开发农村“四荒”资源等现代种养业。

  三是加大扶持完善服务,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供更好的外部环境。《意见》主要从财政、金融、用地、税收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扶持政 策。如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承担涉农项目,新增农业补贴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引导金融机构建立健全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保险支 持机制,要求各地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单列一定比例专门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配套辅助设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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