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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治理现代化中的民主创新


  中共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治理的现代化,从根本上实现由管理到治理的转变,不仅关乎整个国家层面,更涉及省、市、县乃至乡镇、村居等各级地方政府全方面的深入改革。浙江省武义县后陈村创设了中国第一个“村务监督委员会”,迈出了中国建立村级监督组织的第一步。如何评价“后陈经验”?新形势下民主创新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意义、机制和具体路径是怎样的?对此,我们特别邀请到了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汤晋苏副司长于5月22日下午做客人民论坛网“政论大讲堂”,就“基层治理现代化中的民主创新”这一主题与网友分享交流。

  2004年6月,后陈村在全国首创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实行村务管理权与监督权分离的工作模式。通过近10年的实践,实现了从“靠人管村”到“制度治村”的转变,汤晋苏副司长认为,后陈村的经验在于为解决村民自治过程中出现的矛盾,找到了切实有效的办法,由此开拓了中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发展的新局面。后陈村以及全国各地进行的基层民主创新类似探索的经验说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关键要抓好村民参与,让农民真正当家做主,参与村务、选举干部、监督干部。同时要建立村民自我约束制度以及村民自治的组织和工作体系,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在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上的作用,并积极调动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村的积极性。

  实现由管理到治理的转变是治理现代化的要义。汤晋苏副司长认为,对于基层民主创新而言,要实现这一转变,新的民主机制要同既有的国家制度、政治秩序建立起相容和互动的机制。这样既有效地推进民主创新, 又能保障民主创新的成果具有可持续性。对于如何在基层治理中引入民主平等的理念, 以改善治理状况, 保障公民民主权利,汤晋苏副司长从提高群众自主参与的能力、激活体制内既有的民主程序和制度、保持旧体制与新机制之间的连续性、以技术性变革促进体制性变化、民主形式的选择要注重实用五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而深入的解读。

  汤晋苏副司长强调,民主创新要更好地发挥基层群众参与治理的主体性作用。现在有的地方搞“被”创新,不是群众自己的创新,而是上面要求的创新。要避免过度的“被”创新不好,应积极动员群众,形成多元参与、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机制。在详细解读吉林梨树县率先实现了村委会选举的“海选”模式,山西河曲、湖北随州的“两票制”改革,广东、山东、湖北的“一肩挑”改革,河北武安市的“一制三化”改革等围绕村民自治进行的民主创新;以及以“沈阳模式”为特征的社区群众自治组织的体制,武汉的“江汉模式”为特征的社区居民自治机制与基层行政管理机制的联动模式,以南京、杭州、青岛等地实践为基础的社区多元组织和参与模式等围绕着城市居民自治而进行的民主创新的基础上,汤晋苏副司长指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要把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作为基本出发点,把它作为重要的指导原则贯彻始终。

  对于基层民主创新乃至整个基层治理中,如何更好地利用信息化的发展成果,汤晋苏副司长提出,一个非常有效的方式就是加强城乡社区信息化建设,建立以公共通信网络为依托,各级政府为枢纽,基层社区为主节点,联接国家、省、市、县、街道的社区公共服务网络,建立和完善全国社区数据中心和省、市、区社区公共服务中心。

  基层民主创新作为基层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环节,不仅需要政府转换治理角色、转变治理思路、改善治理模式;更需要集结民智,凝聚民力,共同监督、推动民主制度的实施;同时,如何探索利用信息化时代的管理手段和方法,促进基层民主的进程,也是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题中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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