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权和发展权是人民最基本的权利。国务院扶贫办公室始终将提高农村贫困人口生活水平,改善他们的生存与发展状况作为工作目标。今年8月,我办与中国人权理事会联合开展了人权方面的联合调研。调研组实地考察了广西和甘肃的贫困地区,举办了省、市、县、乡多层次座谈会,深入乡村农户调研。调研成果充分反映了我国扶贫开发的巨大成就,反映了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与贫困作斗争的事迹。
一、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为了尽快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问题,并逐步提高其收入水平,实现脱贫致富,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
(一)提高国家扶贫标准。将农村扶贫标准提高到1196元,扶贫开发对象覆盖4007万人,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更多的农村贫困人口享受到改革发展的成果。
(二)增加扶贫开发投入。今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投入总量197.3亿元,比上年增加30亿元,增幅和增量均为1998年以来的历史最高水平;同时,通过财政贴息调动信贷扶贫资金投入141.3亿元。
(三)加快推进重点工作。预计今年有18800个村实施整村推进,其中“三个确保”贫困村9000个。资源整合,连片开发,产业化扶贫水平有所提升;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质量进一步提高,移民扶贫和特殊类型贫困地区综合治理、汶川地震贫困村灾后恢复重建、贫困村村级互助资金、彩票公益金支持革命老区建设等试点稳步推进。
(四)继续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事业,积极开展反贫困领域国际交流合作。
经过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的努力,今年前三季度国家重点县农民人均现金收入实际增长9.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4个百分点。根据统计局的预测,在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冲击、全球贫困人口约增加1亿的情况下,今年我国新标准以下的贫困人口略有减少,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有望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二、改进“雨露计划”实施方式,提高贫困地区劳动力素质。针对国际金融危机对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带来的冲击,我们一方面加大力度,依托“雨露计划”培训示范基地和地方各级培训网络,完成了贫困地区100万劳动力的短期职业技能培训;另一方面利用扶贫系统的培训基地,并与各地农业推广部门合作,对贫困地区近千万劳动力进行了农业实用技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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