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欣荣:你所指的是去年国务院办公厅109号文件。这个文件集中体现了种业界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以改革促发展、以发展促种业安全,实现国家粮食安全。大家都知道,我们国家种业发展到今天,实际上都贯穿着一条改革的主线,通过改革不断地增强了中国种业发展的活力,增强了市场的竞争力以至于国际的竞争力。我们可以和新闻界的朋友们简要回顾一下,2000年《种子法》颁布实施,从那一年开始,放开了种子市场,推动了种业经营体制的改革。那一次的改革,集中打破了国有企业统一计划经营种子的工作格局。2006年,国务院又出台了国办40号文件,这一个文件集中解决了中国种业界的政企不分,也就是种子生产经营和管理体制存在的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局面。接着2011年,国务院出台了8号文件,对现代种业发展作出了全面的部署。这一次国办发109号文件,我们通常称之为“国七条”,集中聚焦种业改革进程中有关体制创新的问题,尤其是种业科技体制改革的问题。大家知道,农业的出路在于科技,种业发展的核心动力也在科技,科技能否顺利地提升,关键在于不断地创新体制机制优势。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国七条”,就体制改革的一系列问题,特别是科研体制改革碰到的一些问题作出了新的、明确的规定。
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农业部牵头会同17个部委和海南省政府,围绕贯彻落实“国七条”,进一步强化种业发展部际、部省协调机制,明确落实各项措施的分工方案,并且将文件的精神分解成21项具体的任务,实行按月督导、按月调度。目前,各责任部门和参与单位都制定了详细的落实方案。正如刚才记者先生所讲到的,这个文件出台才刚刚半年时间,所有参与文件贯彻落实的这些部门,都秉承把中国民族种业搞上去的决心和信心,以国家种业发展大局为重,在21项具体任务上发扬敢于担当的精神、务实的精神,可以讲其进展情况比我们预料的要好。具体来说有5个方面:一是改革技术创新主体。过去种业创新主体主要在科研单位,现在按照国办109号文件要求,加快推动向企业技术创新主体转变,同时进一步提高科研单位基础创新、公益服务能力。农业部面向企业建立了品种审定绿色通道,设立了扶持企业的创新项目。科技部通过一系列措施支持种业基础性公益性和前沿性研究,优先对企业研发成果进行后补助支持。发改委将在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中,对符合条件的种业企业予以倾斜。教育部继续通过公派留学项目支持企业科技人员的培训。二是改革创新激励机制。就是开展种业科研成果权益比例的改革试点,加强种业人才培养,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能力。科技创新能力的关键是科研人才的创新积极性。科研人才的创新积极性,不仅来源于精神的激励,还有他们通过自主创新所应该获得的、也是依法获得的合理收益。为此,我们按照文件精神正在会同财政部、科技部,提出了种业科研成果权益比例的试点方案,这在中国种业界还是第一次。因为涉及到的问题非常复杂,既有政策问题,也有法律问题,还有在具体方案中的制度安排。所以为了稳妥起见,我们将选择中国农科院及部分省市的科研单位进行试点,这项工作进展顺利。教育部还将引导高等院校开展实用型人才培养的模式改革试点。三是改革创新组织方式。中国在杂交水稻上获得了重大突破,取得了世界领先的创造性成果,其中重要的就是发挥我们国家的制度优势,集中力量办大事。在新的形势下,我们要加快赶超也必须继续发挥制度的优势。为此,国务院决定支持开展国家良种重大科研联合攻关,推进种业集成创新、协同创新,加快选育突破性的品种。目前这项工作进展顺利。四是改变成果的转化方式。目的就是要建立种业科研成果的公开转化平台,发挥市场配置、公共成果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禁止私下交易。现在可以告诉大家,国家种业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即将正式运行,这项工作将为种业界科研人才所获得的科研成果,有一个在市场上公开竞价、交易、转让的好平台,将极大地增强种业科技创新的活力。五是改善种业的创新环境。去年年底,我部会同公安部、工商总局组织开展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假劣种子专项行动,这项工作进展比较顺利,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在国家层面加快种业改革创新的同时,各地也在积极地推进,如四川等省份已陆续出台了符合本地的改革措施。现在可以讲,深化种业改革正在有序地进行,将会极大地推动现代种业发展新格局的形成。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3/2014-05-21/639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