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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农垦成为国家掌控农业产业的战略力量


 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空前重视“三农”工作,十八届三中全会在“三农”理论和政策上实现了重大突破,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深刻阐述做好新形势下“三农” 工作的战略思想,提出了很多新理念、新论断和新举措。这些战略部署是今后推动农垦事业大发展的行动指南和强大武器。农垦是老一辈革命家亲手缔造的屯垦戍 边、保障供给、培养人才的特殊组织,是服从服务于国家核心利益的战略力量,具有鲜明的战略性、先导性和公共性特征。经过几代农垦人的顽强奋斗,农垦事业发 展已经站在了新的高起点上,处于改革的最关键时期。

农垦系统必须深入学习、深刻领会新时期“三农”工作的战略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我们的饭碗应该 主要装中国粮、打造我们自己的国际大粮商等战略要求,紧紧围绕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的目标任务,抓住机遇启动“国际大粮商”培育计划,努 力把农垦建设成为农业战线上的国家队、农业现代化的主力军、国家宏观调控的突击队、新型城镇化的样板区、培养职业农民的大学校,巩固提升国家对农业战略产 业的可持续掌控能力。

深刻理解新型农地制度,积极投身到农村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中,力争在国内再造一个垦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鼓励承包经营权在公开市场上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赋予农民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 能。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进一步强调,要不断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这种“三权分置”的新 型农地制度,特别是鼓励农业企业成为承接土地经营权流转的载体,是我国农村改革的重大创新,是拓展农垦发展空间的重大机遇。

农垦是专业化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现代农业建设水平全国领先,广泛参与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不仅不会造成非农化、非粮化,而且可以严防死守耕地红 线、显著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产业化经营水平,增强粮食的国家掌控能力。目前,全国农垦耕地面积近1亿亩,粮食单产高出全国平均120多公斤,商品率高 达90%。农垦要紧紧抓住农村土地综合开发和农业后继乏人的契机,再经营1亿亩耕地,保守估算可以增加粮食产量200亿斤以上。农垦的粮食总产将达到全国 总产的10%以上,商品量将达到1200亿斤以上,按年人均消费400斤原粮测算,可以满足一半以上城市人口的消费需求。由于农垦的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在 经营中可实现储备功能,是流动的绿色大粮仓,在关键时刻能调得出、应得急、顶得上,切实起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核心作用。

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是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农垦在稳妥推进国际“走出去”的同时,要下决心在国内先“走出去”,组建专业化的农业生产经营团队 “走出垦区”,一方面积极参与土地公开市场流转交易,以承租流转农村土地方式,直接扩大农垦农业资源掌控范围。另一方面,在我国经营自家承包地的普通农户 仍占大多数的状况下,着力做大做强农垦农业社会化服务业,增强社会化服务的实施广度和参与深度,以代耕代种代销代加工、投资入股经营等方式,带动农村新型 经营主体和小规模农户发展,进一步扩大农垦农业资源覆盖范围。

深刻理解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持续推进农垦农业经营方式创新,拉长加粗农业全产业链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地位,推进家庭经营、合作经营、集体经营、企业经营等共同发展,这是农业经营方式的重大创新。习近平总书记 强调,要加快构建以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多年来,农垦不仅农业生产力发展走在前列,经营 体制机制也体现了“新型”和“现代”的特征,代表着现代农业的发展方向。今后农垦要继续总结经验,推进农业经营制度焕发新的活力。

农垦创新完善农业经营体系,必须牢牢把握两条原则:一是土地所有制性质是国有,不是集体;二是劳动者身份属性是国有企业职工,不是农民。农垦农业经 营的基本主体是农场,农场的根本性质是国有农业企业。虽然多数农场采取职工家庭承包的农业经营形式,适应农业自然生产的产业特性,但农工承包国有土地和农 场间是债权关系,与农民承包集体土地的用益物权有着根本区别。农垦要着力强化和拓展国有农场的经营职能,注重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比较优势,充分调动各 方面发展生产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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