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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土地流转比例达26% 不得损害农民权益


  据他介绍,以家庭为单位,以粮食生产为例,一年两熟地区户均耕种50~60亩,一年一熟地区100~120亩,各种资源配置效率最高,也适合现阶段我国的国情和农情。

  耕地不能“非农化”

  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宏观室主任党国英说,规模化经营主体的组织形式复杂,总体上还不完全适应农业现代化的需要。从国际经验看,自然人身份的家庭农场很适合农业现代化,但目前中国农村土地流转趋向公司化农业集中。

  数据显示,2012年流转入企业的土地面积比上年增长34%,2013年比上年又增长了40%。

  “国外的自然人家庭农场既包含盈利需求,也有对农场生活方式的精神追求,在中国土地改革背景下,很多公司涉足农地流转,往往缺乏经营理念和心思,而是为了坐等升值或土地用途改变,有些极端者甚至就直接改变了土地用途。”李文海说道。

  这也引起了农业部的高度重视,张红宇表示,农民可以“非农化”,耕地不能“非农化”。从我们调查看,一些地方土地流转后“非粮化”倾向明显,有的甚至用来搞休闲度假村和房地产开发等“非农”建设。这势必危及18亿亩的耕地红线,给国家粮食安全带来巨大隐患,必须高度重视。

  他说,制止“非农化”就要落实好法律的规定,坚持用途管制,严禁破坏、污染、圈占闲置、撂荒耕地,严禁借土地流转之名搞旅游度假村、房地产等“非农”建设,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坚决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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