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部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和农产品加工业管理部门深入贯彻落实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农业部一号文件和全国农业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促进农产品加工业持续健康发展。
《通知》要求,要着眼于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在农产品初加工机械装备重大关键技术创新能力和推广应用能力上实现重大提升。各级农产品加工管理部门要深入实际了解当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水平,针对基层需求最迫切、影响力最大的关键机械设备,积极组织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及设备生产企业开展联合攻关、集成攻关,破解一批技术瓶颈问题,研发一批机械设备。要努力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机械设备技术创新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要加快筛选推广一批符合生产实际需求的成熟农产品加工机械设备,组织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工作试点,不断提升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水平。
《通知》强调,农产品初加工机械设备是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重要物质装备支撑。农业部已将农产品初加工和设施农业的主要机械设备纳入了全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范围,为提高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大补贴力度,加快研究制定符合各地实际的补贴政策,将当地急需的农产品初加工机械设备纳入本地农机购置补贴范围,不断提高农产品初加工的机械装备能力。
《通知》进一步强调,农产品初加工业机械化发展事关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全局。各地要切实加强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工作的组织领导,摆上重要议程,建立农机化主管部门和农产品加工业管理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完善工作制度,明确责任义务,加强合作协作。在农产品初加工和设施农业机械设备购机申请、审核、登记、公示等重要环节上,市县农机化和农产品加工业管理部门要加强沟通协商,紧密配合,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科学、高效、规范、廉洁实施和工作有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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