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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可不可以退休


  “还是你们城里人好,到点就可以退休。”春节家族团聚,不少农村老人对城里人的退休生活流露出羡慕之情。不少网民对此也充满期待,自己的老父亲何时可以不再辛苦耕作?

  事实上,“农民退休”在条件成熟地区并非奢望,早在2008年,上海市松江区就开始相应的探索。那么,实施农民退休政策要具备怎样的社会经济条件?如何保障这一政策的顺利实施?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松江:“退休保障”覆盖99.6%的老年农民

  上海松江区农委主任封坚强很早就关注到老年农民的退休问题,并查找了很多国外的相关资料。资料显示,日本1971年就实施了《农民养老基金法》,通过转让土地经营权,促进经营者的年轻化并扩大经营的规模,退休金能够使老年农民安度晚年。德国的农业以家庭经营为主,农民退休养老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事故保险、护理保险等5个项目,保险待遇所需费用通过保险费和联邦资金筹措。

  那么,我国建立农民退休制度,时机是否成熟?

  据分析,建立老年农民退休制度必须具备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一是农业劳动力的结构份额在20%以下、农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份额在15%以下;二是在老龄人口高峰期,农业人口在总人口所占的比例下降到50%以下;三是工业化水平处于以工养农阶段,人均GDP在2000美元以上。

  2008年的上海松江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已基本符合这些条件。封坚强于是提出了老年农民退出农地经营、建立养老退休制度的可行性设想。当年年底,当地政府正式颁布了试行意见。

  据最新统计,松江地区已有3万多老年农民参加了“退休保障”计划,占到应享受人群的99.6%。“这个退休制度完全是以自愿为原则的,达到这么一个覆盖率,说明老年农民是欢迎的。”封坚强说。

  农民退休与家庭农场等农地适度规模经营相衔接

  根据松江颁布的相关制度规定,女性年满55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只要是领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退养补贴金的本地区农村户籍的老年农民,遵循政策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坚持老年农民到龄自愿退出土地承包的经营权,保留承包权,个人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相关协议。

  退出经营权的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规划、统一配置、统一管理,重点用于建设设施农业,推进农地集约化经营、专业化生产,与松江推行的家庭农场等适度规模经营模式相衔接,“合二而一”。

  老年农民在退出土地承包的经营权后,在原来农保退养补贴金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退养补助金,由区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发放至个人储蓄卡。退养补助金的标准参照上海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和消费价格指数的变化情况,适时予以调整。

  老年人“退”与年轻人“进”相衔接

  退休制度背后,绝不是单向的“退”,而是“有退就有进”,在农业上形成“新老交替”的“双向通道”。

  在松江石湖荡镇的金胜村,记者见到不满40岁的家庭农场女场主沈万英。她长长的卷发,架一副细边的秀气眼镜,一身时尚打扮,还开着自驾车——完全没有印象中传统农民的形象。

  她笑着对记者说,不种田时,不像个种田的;种田时,下水田,照样打赤脚,有时踩到尖利的石头,鲜血直流,只能忍忍把活干完。“务农实打实,来不得半点虚的,辛苦勤奋,是基本功课。但干完农活,在生活中,新的农民应该是体体面面的,不比别人矮一头。”

  根据松江区农委的一个最新调查,目前全区粮食生产家庭农场共1200多户,占水稻面积的八成。年龄结构更趋年轻化,年龄49岁及以下的达589户、占到近一半。学历水平也有所提高,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增加了100多户,大专及以上的,增加到18户。

  专家们认为,建立老年农民退休制度,为年轻人成为专业农民、职业农民甚至农业经营主创造条件。农业的新老交替,必须在农业制度变革的“土壤”中才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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