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已经越过了农村劳动力过剩的历史阶段(蔡?,2012;王裕雄,2013),其发展特征则从二元经济发展进入城乡融合的新增长阶段,劳动力短缺意味着长期以来资本报酬不会递减的经济增长条件发生了改变。如何挖掘新的经济增长潜力,成为中国经济发展所面临的重大课题。前三十年的那种通过资源在三次产业之间重新配置而提高效率的经济增长方式必将终结,而代之以通过各产业内部重新配置,以及在各部门之间的重新配置来提高全要素增长率,这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核心内容。在所有关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讨论中,以“四化同步”协调发展作为中国经济增长的内在动力,是一个值得关注的观点。而“四化同步”的基础,则是农业规模化经营,因为在一个小农经济盛行的国家里,既不可能实现农业现代化,也不可能实现工业化、信息化和城市化(郭熙宝,白松涛,2013)。那么,如何使农业组织从小农经济转变为规模化经营?改革与创村金融,降低农民的企业家融资成本,是一个重要的举措。
一、规模农业会产生什么样的金融需求?
农业组织方式是农村社会经济的基础,是农村金融发展与创新的逻辑起点。以小农户为交易主体的农村金融,一般呈现出以下特点:(1)期限短,频率高,数额小,融资成本高;(2)缺乏可资抵押的抵押品,谈判成本高;(3)农户面临市场风险与自然风险的约束,风险程度高。满足这种小农户金融需求的主要方式包括:(1)提供政府的扶贫资金,发展社会保障体系;(2)创新金融机构的小额信贷产品,发展民间小额信贷等民间金融组织;(3)发展农业政策性保险,进一步开发农业政策性金融产品。因此,近些年来,我国农村金融为了实现农户的融资需求与供给方式的相互匹配,在金融机构、利率机制、进入壁垒等方面进行了边际调整。农村金融的改革与创新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村金融市场的竞争程度,提高了农村金融市场的效率。
但是,农村金融体系的调整与改革也存在一些深层次的问题:(1)随着农村金融准入门槛降低,农村金融机构在地方政府推动下迅速增加,但是,农户与农村企业的融资条件并没有获得更大程度的改善;(2)大量新型金融机构涌入农村金融市场并采取超高利率策略,导致了没法满足收益率要求的“三农”投资,无助于增加“三农”信贷供给,并使整个市场中高风险投资者聚集,增大了金融机构的破产概率;(3)作为“边际增量”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只是简单地增加了资金的投放,并没有为探索出一条符合中国农村金融市场需求的、能够实现长期自我可持续发展的金融新机制(陈雨露,马勇,2010)。那么,中国农村金融改革的瓶颈是什么?为什么近十年来,我国农村金融改革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我国金融改革的逻辑没有遵循需求导向型改革,而是走了一条将城市金融体系向农村延伸的道路(刘祚祥,2012)。因此,对农户而言,新型金融组织并不是内生的,而是嵌入的。新兴的农村金融组织难以实现改革的初衷也就包含在其改革的逻辑中了。
规模农业需要什么样的金融需求?与小农户为基础的传统农业相比,规模农业,即使是以家庭为基础的家庭农场,其金融需求也将发生很大的改变。首先,从事规模农业的经济组织,对金融的依赖程度将比小农户更高。规模农业需要通过土地流转市场获得土地,需要种子、化肥、农药等一系列生产资料的投资,需要雇佣劳动力,需要将耕地、播种、收割等环节的工作外包给专业化服务企业,所有这些经济交易行为,都需要货币的媒介,需要资金的支持。由此可见,随着规模农业发展起来的农业专业化分工,扩大了市场边界,内生出更大的金融需求。其次,规模农业需要增加农业基础设施投资。无论是农业机械化、农业信息化还是设施农业,都需要增加农业基础设施的投资。尽管农业基础设施属于公共产品,政府投资占了主要部分,其资金来源于各级政府的财政以及农业发展银行的贷款,但农业经济组织依然需要进行部分投入,而且投入的资金量还比较大,其自我储蓄、自我积累的资金往往不能满足资金的需求,因而,产生了融资需求。再次,规模农业需要更为有效的风险分担机制。规模农业是建立在专业化分工基础上的经济组织方式,自然就不再具有小农经济的那种通过兼业化经营而形成的自我风险分担机制,而目前的农业政策性保险不但面窄量少,而且效率低下,因而,规模农业产生了农业风险分担的市场需求。最后,规模农业需要提高农业生产组织的创新能力。农业生产组织是农民企业家理性选择的结果,提高其创新能力需要降低农民企业家行为的成本,其创新行为需要金融的支持,特别是低成本的融资机制,对于诱发农民的企业家行为尤为重要。因而,激发农民的创新能力产生了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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