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正如上文所述,家庭农场在生产的标准化、机械化和规模化水平上,都要高于传统农户,加之市场抗风险能力强,公司若与家庭农场合作,更能保障生产的规模、质量与稳定性。
实际上,广东温氏集团早已开始试水“家庭农场”的模式。据了解,温氏集团在此前肉鸡养殖中一直使用的是传统的“公司+农户”模式,但近年来农户生产的效率一直无法提升,农户的收入增长增速也在放缓。加上农村用工荒、环境污染等因素,促使温氏集团转变了模式,将“公司+农户”升级成为“公司+家庭农场”。通过信息化、机械化和规模化改造,提高了传统农户的生产效率,同时更加便于监管。另一方面,在家庭农场模式下,农民的生产效率提高了,其绝对收入也有所增加,在一定意义上也缓解了传统“公司+农户”模式下,利益分配机制不完善带来的问题。
对此,协会的态度也是一致的。2月25日,在肯德基中国“雷霆行动”新闻发布会上,中国畜牧业协会副秘书长兼禽业分会秘书长宫桂芬女士就明确表示,未来,白羽肉鸡的养殖模式将从以“公司+农户”为主逐步向“公司+家庭农场”以及“公司+自养基地”转变,产业将向着标准化、规模化的方向加速发展。
肉鸡养殖业:仍需总结不足,探索新模式
“家庭农场”模式固然有望为我国的白羽肉鸡养殖行业注入新的力量,但我们仍需关注问题的本质和核心,即为何“公司+农户”模式在我国产生了这些问题?
我们可以做一个横向比较。作为全球最大的鸡肉生产国,美国的肉鸡养殖近90%都采用“联营合同制”,采用一体化模式的不到10%。其基本形式是,公司和养鸡户签订生产合同,养殖户负责投资建场及设备、劳动力,由掌握了加工和销售环节的专业公司以合同形式将养殖户纳入其组织系统。公司负责提供雏鸡、饲料和药品、疫苗和技术服务,养鸡户只从事饲养管理、生产经营。生产的肉鸡按合同价全部收回屠宰,按产品数量和质量支付养殖户饲养报酬。养鸡户承担生产风险,公司承担经营风险。这与我国采用的“公司+农户”模式基本一致。但由于两国在社会和行业发展上存在差异,这是我国“公司+农户”模式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首先,两国企业发展处于不同阶段,市场基础也不同。美国市场经济历史久远,企业早已发展成为现代企业;而中国多数企业仍带有古典企业色彩,其所有权和经营权是统一的,技术和管理水平也相对落后。尽管部分上市企业已经初步具备现代企业特征,但毕竟发展时间有限,仍不能与美国企业同日而语。在这种情况下,我国肉鸡养殖企业在技术、资金运作、管理等领域的水平能力均很有限,因此对于“公司+ 农户”模式的操作不如美国那么娴熟和完善。
其次,两国各自的“公司+农户”模式,在利益分配的机制上也存在一些差异。美国等发达国家在分配机制中更加重视加工流通环节的利润分享,而不是简单的与农户建立起买断关系。在这种分配机制中,农户提供肉鸡,企业在对肉鸡加工销售之后,获得的利润有很大部分会偿还给农户。同时还有部分肉鸡加工营销企业会直接在农村建立产品基地,与农户合作进行肉鸡的深加工。而反观国内企业和农户之间的利益关系,企业分配到大多数的利益,而农户得到的仍然是小部分,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不少农户参与其中的积极性。加之产品深加工发展的落后,农户更加难以从中分配到更多的利润。
最后,社会和教育发展的差异也催生了诚信问题。美国是典型的契约社会,无论是企业还是农户,在生产和利益分配过程中都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执行,一旦有一方违反了合同条款,便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而坦率地说,中国目前的社会诚信问题比较突出,公司也好,农户也好,都存在各种形式的违约行为。据统计,我国 “公司+农户”模式中农户与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履约率只有1/3 左右,一些企业还向农户高价推销劣质的种苗、疫苗、药品等,对农户进行欺诈。而农户方面,也存在将肉鸡私自贩卖给公司以外的其他收购商、私自添加违禁添加剂等问题。
这些问题并不是能够在短期内解决的,但是了解问题所在之后,便能够为我们今后改进生产提供方向性的指引。就目前来看,首先是要努力提升全行业企业以及基层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这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却也是最为关键的过程。此外,行业还需要继续探索各种新的养殖模式,为现行的“公司+农户”模式提供补充,例如“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农业合作社+ 农户”等,在这些模式的操作中,继续发现优点和缺点,最终不断完善白羽肉鸡养殖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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