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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肉鸡养殖业的新机遇?


 

  2013年伊始,中央发布了今年的“一号文件”。与往年一样,今年的文件依然与农业相关,而其中最为养殖行业关注的,当属文件首次提出了“家庭农场”的概念。这一概念的提出,涉及到土地流转、农业现代化与规模化等问题,并且可能影响到未来农牧行业的发展模式。一些敏感的业内人士立即意识到,中央鼓励发展“家庭农场”,也必然会对肉鸡养殖行业产生巨大影响,在行业饱受“速生鸡”、“抗生鸡”事件困扰的当下,或许也会带来新的机遇。

  “家庭农场”:未来中国农业经营主体

  2013 年的“一号文件”特别重视农村经营体制,其目标在于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在文件第二十五项分工中明确提出,要 “继续增加农业补贴资金规模,新增补贴向主产区和优势产区集中,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倾斜”。

  对于“家庭农场”这一概念,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负责人的解释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家庭农场在国际上其他国家早已成为一种成熟的运作模式。美国实行土地私有制,早在1820年就确立了低价出售土地给农户,发展家庭农场的经营体制。随着家庭农场的不断发展,其数量逐渐减少,规模则逐渐扩大。上世纪30年代美国有超过600万户家庭农场,而到了上世纪90年代初,数量已跌至200多万。相应地,农场平均用地由147英亩增至457英亩。另据统计数据,占农场总数的25%的大农场生产了全国农产品总量的85%,这一比例也在逐渐攀升。美国采用的是大中型家庭农场的模式,法国则主要是中型家庭农场。而在亚洲国家,采用家庭农场模式的典型代表是日本,受限于国土面积和资源,其采用小型农场的模式。但是无论规模大小,家庭农场的核心特征都是规模化、集约化和商品化生产经营。这也是其有别于传统农户生产的最本质区别。

  尽管家庭农场这一概念今年首次出现在“一号文件”中,但在这之前全国各地都已经开始对这一模式进行试点经营。近年来,上海松江、湖北武汉、吉林延边、浙江宁波、安徽郎溪等地都在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在农业部确定的33个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地区,已有家庭农场6670多个。

  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的土地私有制、成熟的商业化运作、高度的规模化和集约化等特征,我国这些试点的家庭农场仍处于起步阶段。但可以认为,家庭农场模式将成为未来中国农业经营的主体,因为这种模式符合我国发展现代农业的需求。

  首先,相对于传统农户的生产模式,家庭农场的标准化、规模化和机械化程度明显更高,更加具有现代农业生产的特征,将极大地促进我国农业生产整体迈入现代化。其次,随着家庭农场生产规模的扩大,其平均生产成本逐渐降低,有助于农民增收,加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如果我们再把目光集中到肉鸡养殖行业,也不难发现这种模式对于当前的肉鸡养殖模式能够起到很好的补充作用。

  家庭农场升级:“公司+农户”模式

  目前我国白羽肉鸡行业主要采用两种养殖模式,一种是龙头企业“一体化”模式,另一种则是“公司+农户”模式。由于一体化模式对于公司规模和资金投入的要求很大,因此“公司+农户”模式被许多中小规模的肉鸡养殖企业所青睐。二十多年来,这种模式也为中国白羽肉鸡行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但近年来这种模式也遭受到一些诟病,其原因包括监管乏力频发食品安全问题、利益分配机制不完善挫伤农户积极性,以及诚信缺失,违约时有发生等。如何改良“公司+农户”模式,已经成为白羽肉鸡行业探索已久的问题。当今年“一号文件”高调鼓励发展家庭农场之后,不少业内人士便意识到,这将成为白羽肉鸡养殖发展的新机遇。

  首先,传统的“公司+农户”模式中,农民是生产主体,作为雇工为公司干活,其积极性非常有限。而一旦主体变成了家庭农场,其生产活动是为了自己,积极性必然有所提高,对产品的质量也会更加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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