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28日电(记者董峻)农业部28日要求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加大对兽药残留的抽检覆盖面、增加抽检数量和频率,确保检测数据真实、可靠、准确,并及时查处残留超标产品,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同时,整合执法资源,健全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推进畜牧兽医综合执法,提升基层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法规标准体系,为兽药监管工作提供法制保障。
农业部有关负责人说,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把养殖生产者是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规定落到实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兽药残留监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这位负责人强调,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研究建立兽药监管诚信体系,建立违法企业、违法者“黑名单”制度,进一步落实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大安全用药规定的宣传力度,努力将安全用药知识宣传到村、普及到户,有效提升养殖业科学合理用药水平。
农业部已确定,2013年将继续开展抗菌药专项整治工作,各地要在过去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加大工作力度,集中力量,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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