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深入开展农产品和农资产品打假专项行动,确保当前春耕生产的顺利进行,珠海市“打假办”组织工商、质监、公安、药监和各区农业部门等单位组成专项治理检查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3天的春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查获过期的肥料、饲料等农资近2000公斤(3月18日《珠江晚报》)。
农资质量安全是“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重要前提。但是,从全国工商系统公布的查处农资违法案件数字看,农资打假形势严峻,短期内难以扭转。据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各地消协近年来接到的投诉电话显示,对农资假冒伪劣产品的投诉仅次于食品安全。投诉领域主要集中在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和质量不合格的农用棚膜、地膜等。据统计,仅去年1至11月,我国各地就查处了农资违法案件4.95万件。我们知道,农资与普通商品不同,农户一旦误用了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耽误的就是全年的收成。对此,珠海市“打假办”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适应了现实而迫切的需要,合民心,得民意,值得充分肯定。
农资经营市场上假冒伪劣商品为何屡禁不止?一些地方对农资假冒伪劣产品的投诉为何居高不下?首当其冲的原因应该是监管力度不足。现实中,农资经营类别广泛,准入门槛低,经营单位分散,而且数量庞大,良莠不齐。而职能部门力量毕竟有限,且涉及农业、工商、质监、商务等多个部门,协调难度较大。一些地方存在着推诿扯皮现象。另一方面,商家自律不佳,诚信度缺失,而农户购买了伪劣种子、化肥,短时间内无法发现问题,维权面临着时过境迁、鉴定费用高等困难。
因此,我们期待珠海市继续对假冒伪劣农资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将农资打假专项治理专项行动转为常态化、制度化。但无论如何,突击打击只能治标,不能治本。民间有一种朴素的说法叫“只打不防,越打越忙”。对农资经营的监管执法必须从源头上抓起,构筑假冒伪劣农资“防火墙”,实现“标本兼治、打防结合”、“以防为主,重在治本”。对此,笔者有以下三点建议:
其一,农资产品经营除了需要职能部门恪尽职守、各司其职、攻坚克难外,行业协会也大有可为。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社会管理模式正逐步向“小政府”、“大社会”的方向转变,让行业协会承担地方政府部分的职能是大势所趋。从这个角度看,有必要发挥农资经营行业协会的作用,通过行业协调、行业自律,净化市场环境。比如,在行业准入和退出机制方面,协会可以制定行业准入门槛,杜绝不具备条件的商家进入。
其二,诚信既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也是和谐社会的基本要素。目前,虽然许多地方已初步建立了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体系,但尚需完善。笔者期待各地职能部门大力推动农资经营者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和信息化管理,通过建立“经济户口”和质量档案,激励诚信、惩处失信,扭转目前存在的环保“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现状,并形成强大的“磁场效应”和“指挥棒效应”,通过信用等级评定,奖优罚劣,发挥引导、评价、预测、教育等作用,消除农资经营者违法的诱因,形成令人期待的良性循环。
其三,针对一些地方职能部门之间“各敲各的锣,各打各的鼓”、对接机制不完善的现状,期待政府牵头,建立完善统一指挥、责任清晰的追查机制,发现假冒伪劣农资商品后,追根溯源,穷追不舍。同时,将各个环节理顺,打破地区、部门壁垒,加强情报交流和合作,不仅要合力打击假冒伪劣,而且要通过加强信息化管理,共同构筑防范非法生产经营活动“防火墙”,切实提高监管执法效能,不断提高违法经营成本。这样一来,假冒伪劣农资就能有望得到遏制,直到销声匿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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