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农民为本,在统筹推进“三化”中解决“三农”问题
当前,我国已进入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加快发展的历史阶段,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影响、相辅相成。要跳出“三农”看“三农”,统筹“三化”促“三农”。突出以农民为本,更多地从减少农民、提升农民、善待农民、富裕农民的角度统筹谋划和推动“三化”发展,让广大农民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在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进程中促进农民就业和增收。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提高农业内部增收能力。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和附加值,为农民持续增收创造条件。大力发展特色经济,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多渠道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和收入来源。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增强县域带动农民就地就近就业、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能力。大力发展服务业,积极发展休闲农业和农村旅游,拓展非农就业空间,增加农民非农收入。
在推动城镇化进程中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城镇化与“工”一体、与“农”相连,是扩大内需和改善民生的战略基点,是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中的一篇大文章。从维护农民权益的角度讲,当前重点是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农民转为市民后的权益保障。着力解决他们在城镇稳定就业、劳动报酬、子女上学、公共卫生、住房租购、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切实保障他们在农村的合法权益,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是法律赋予农民的财产权利,应当让他们带着这些权利进城,也可以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由他们自主流转或处置这些权利。二是暂未落户农民工的权益保障。进一步完善工资合理增长机制和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严格落实劳动合同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有条件的地方可以从制度层面入手,逐步把他们纳入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范围,使他们的贡献得到充分肯定、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付出得到合理回报。三是完善征地制度。在坚决实行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节约用地制度基础上,严格界定公益性用地和经营性用地,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征地补偿机制。把保障农民土地权益放在首位,坚决杜绝违法强占、乱占农民土地现象,征地补偿要及时足额交给农民。四是妥善解决农村“三留守”问题。把留在农村的人群安置好、照顾好,同时采取措施吸引更多有知识、有技能的青壮年劳动力留在农村,发展农业生产。
在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促进农民全面发展。一方面,大力加强农村劳动力文化科技和农业技能培训,加快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另一方面,积极做好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就业培训,着力培养一大批适应新型工业化需要的产业工人,切实提高他们在城市的就业能力,使他们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促进农民分工分业,使走出去的有较强务工技能,留下来的掌握先进农业技术,为统筹推进“三化”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劳动大军。
以农民为本,全面加强社会主义村建设
社会主义村建设必须始终坚持以农民为本,围绕农民需求谋划、根据农民意愿推进、依靠农民实施,让农民在农村也能享受现代文明、过上幸福生活。
持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着力推动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道路、饮水、能源、生态、信息化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注重各类基础设施的衔接配套,充分发挥其整体功能和长远效益。
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加大农村义务教育投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让农村孩子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着力推动农村文化发展繁荣,加快发展农村公共文化事业,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整合城乡卫生资源,为农民提供安全价廉的基本公共服务。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更加注重扩大覆盖面,更加注重提升统筹层次,更加注重提高保障标准,更加注重各类保险以及城乡制度的有机衔接,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农村扶贫开发,促进贫困地区加快发展、贫困人口尽快脱贫致富。深入开展帮扶困难群众、帮扶困难党员、帮扶薄弱基层党组织的“三帮扶”活动,建立长效帮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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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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