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银行与财政部达成了合作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共识,全力支持“三农”经济发展。
据了解,财政部日前下发了《财政部关于与中国农业银行合作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决定自2011年起,采取银行贷款、财政贴息的方式,每年由双方合作扶持一批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
该《意见》明确了合作项目的标准和条件。合作的项目类型主要为市场前景好,产品质量高,对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对增加农民就业和农民收入等 有明显带动作用的农产品加工项目、种植养殖基地项目和流通设施项目。针对以上项目发放的固定资产贷款,期限一般为五(含)至八年;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最长不 超过一年。在符合国家利率管理规定的范围内,贷款利率原则上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并允许根据市场情况适当上下浮动,比例一般不超过 10%。固定资产项目贷款贴息期限一般为三(含)至五年。流动资金项目贷款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贴息率原则上根据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确定。 单个项目年贴息贷款的额度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当年发布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相关规定为准。同时,《意见》还明确了项目贴息申报、审查和办理 的流程。
此次农业银行与财政部深入合作,在发挥财政贴息资金效应、减轻农业产业化企业财务成本的同时,也为农业银行密切与农业产业化企业的关系、防范农业产业化信贷资产风险、提升农业产业化客户层次和提高支农品牌形象创造了条件、拓宽了渠道。
据了解,农业银行农村产业金融部前期与财政部负责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的承办部门——财政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进行了多次沟通、协商,最终达成了一致。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是国家保护、支持农业发展,改善农业生产基本条件,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综合效益的重要举措。发展农业产业 化经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促进农民增收是农业综合开发的一项重要任务。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主要用于补贴、贴息、有偿扶持等多种方式,今年仅贴息一项约 18亿元,可覆盖近400亿元信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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