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遏制西部地区天然草原加速退化的趋势,促进草原生态修复,从2003年开始,国家在内蒙古、新疆、青海、甘肃、四川、西藏、宁夏、云南8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启动了退牧还草工程,8年来工程进展总体顺利。截至2010年,中央累计投入基本建设投资136亿元,安排草原围栏建设任务7.78亿亩,同时对项目区实施围栏封育的牧民给予饲料粮补贴。工程惠及174个县(旗、团场)、90多万农牧户、450多万名农牧民,取得了显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成效,被广大牧民群众赞誉为德政工程、民心工程。
一是工程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退牧还草任务主要安排在内蒙古东部、蒙甘宁西部、青藏高原、新疆等四大片草原退化严重地区,通过禁牧封育、补播草种等方式,草原植被明显恢复。根据2010年农业部监测结果,退牧还草工程区平均植被盖度为71%,比非工程区高出12个百分点,草群高度、鲜草产量和可食性鲜草产量分别比非工程区高出37.9%、43.9%和49.1%。生物多样性、群落均匀性、饱和持水量、土壤有机质含量均有提高,草原涵养水源、防止水土流失、防风固沙等生态功能增强。
二是草原保护意识得到增强。退牧还草工程调动了广大农牧民保护和建设草原生态的积极性,促进了草原承包经营等各项制度落实。广大牧民按照以草定畜的要求,调整畜群结构,牲畜出栏率明显提高。据农业部统计,目前8 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落实承包草原面积31亿亩,约占可利用草原面积的79%;禁牧面积达6.03亿亩,已划定基本草原近9亿亩,实行了最严格的保护措施。
三是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加快转变。退牧还草工程推行禁牧与休牧相结合、舍饲与半舍饲相结合的生产方式,促进了传统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工程实施以来,8省区和新疆兵团退牧还草工程县2700多万个羊单位的牲畜从完全依赖天然草原放牧转变为舍饲半舍饲。为推动项目区畜牧业发展,各地区积极探索建设模式:新疆大力实施区域性人工种草;甘肃、青海部分地区推行“牧区繁殖、农区育肥”发展模式;宁夏从2003年起实行全区禁牧封育,加大畜群结构调整和畜种改良,加强人工饲草地建设。主要草原牧区加快生产方式转变步伐,实现了“禁牧不禁养”。
四是农牧民收入稳定增长。退牧还草工程实施以来,中央财政累计下拨饲料粮补助资金73亿元,有效增加了农牧民现金收入。工程实施还推动了特色农牧产业及其他优势产业的发展,形成了一批乳、肉、绒等生产加工基地,增加了农牧民收入。各地积极扶持引导牧区富余劳力转产转业。随着工程的持续开展,15万退牧户转而从事其他产业,近20万退牧户人口外出务工。内蒙古、新疆、西藏等牧区大力发展绿色第三产业,草原旅游业快速兴起,进一步拓宽了牧民增收渠道,牧区牧民人均纯收入由2000年的1712元提高到2009年的419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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