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两则有关公务员招录的新闻让人眼前一亮:一是甘肃天水和定西等市将分别试点从工人和农民中考录公务员,二是广东省发布《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提出将考虑适当从外来工当中吸收国家公务员。
扩大从工人、农民、外来人口中招录公务员的比例,是对现有招考标准的突破。我国在上世纪90年代引入公务员考试,其初衷是最大限度地从全社会甄选优秀人才。然而,很长一段时间以来,由于高等院校毕业的知识型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大专以上学历”、“专业对口”成为报考公务员的硬指标,工人、农民等群体报考因此受限;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由于外来人口大量涌入,本地户籍也往往成为报考地方公务员的限制条件之一。
一个人能否胜任公务员职位,需要看德、能、勤、绩、廉等诸多方面。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确实需要吸纳文化水平高的人才,但学历并不是衡量公务员素质的唯一标准。实际上,无论工人、农民还是外来人口,都涌现出大批有见识、有能力、有作为的优秀人才。他们尽管在学历上有不足,但实践经验丰富,思维活跃,动手能力也强,和“学堂”里出来的知识分子具有很强的互补性。
当前,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社会利益格局深刻调整,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也日趋多元,这些都对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新的形势下,政府机关迫切需要一批基层经验丰富、对不同领域工作有深刻体会的人才加入到公务员队伍中来。因此,打破人员选拔上的“出身论”,有利于从不同的社会阶层中吸收一批先进分子加入到公共管理事务中来,更加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更好地维护各阶层群众的利益。
在中央层面,公务员考试如何更科学、更开放已经引起足够的重视。近年来,公务员招录已经逐步减少直接面向应届毕业生的岗位,而把越来越多的机会提供给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同时国家还引导应届毕业生扎根基层,到群众中去增长才干。对于新录取的公务员,有关部门一般也会安排下基层锻炼几年,以丰富他们的实践经历。今年年初,人社部还进一步明确,从2012年起中央和省级以上机关单位均停止从应届生当中招录公务员,而强调从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中考录,向更多了解基层、服务基层的报考者敞开了大门。
能不能了解不同群体的诉求,能不能吸收不同群体的人才,既是检验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标准,也是衡量公务员招考机制是否科学的标杆之一。打破公务员招录的“出身论”,将有助于构建更加开放的公务员用人机制,为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注入新鲜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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