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财政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在江苏、浙江、安徽、江西等地开展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探索建立完善高效率、低成本、低损耗、安全通畅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通知确定了2011年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三项任务:一是加强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打造稳定的现代化农产品流通产销链条。三是推行农产品品牌化和包装化。
由此看来,只有将农产品短链直供模式发展成为一种长效机制,才能真正保护农民和消费者的利益,让最短的运输时间、最少的流通环节、最实惠的价格成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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