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局周三称,今年国家继续在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实行大豆临时收储政策,国家临时存储大豆(国标三等质量标准)挂牌收购价格为每吨3,800元人民币,收购入库的大豆为2011年国产新大豆。
今年国家大豆临时收储政策的收购期限为11月1日至明年4月30日。
10月28日,国家粮食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发出《关于2010年国家临时存储大豆收购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安排部署国家临时存储大豆收储工作。
声明
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3/2010-11-03/50398.html
下一篇 :农产品价格上涨:并不都是游资惹的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