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无疑是当务之急。就农产品质量安全而言,也面临着“安全防线”构筑方式的转变问题。生产领域抓源头,比如要狠抓农业投入品监管等;流通领域抓市场,特别是要狠抓农产品批发市场。批发市场上承田间地头,下连农贸市场,是流通领域的关键环节。抓好了农产品批发市场,可以有效引导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变,为建设高效、安全、生态农业发挥应有功效;可以有效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保障农贸市场、居民餐桌等下游流通和消费环节的安全,为农产品安全消费构筑坚固屏障。
据农业部统计,截至2009年6月底,全国农产品批发市场有3606家,它们对保障城市农产品供应、带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应该看到,当前批发市场的现状不容乐观。
一是很多城市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布局缺乏统一规划,存在重复建设、恶性竞争等现象。当前,农产品批发市场是按照企业登记管理的,没有规划性前置审批过程,如果相关部门缺乏长远规划,低水平重复建设在所难免。比如有的城市在已有一个规模较大的批发市场的情况下,又在马路对面建一个同类市场,两个市场“零距离”做买卖,难免“短兵相接”,以致争抢商户,恶性竞争。这种情形之下,加强农残检测、严格市场准入、销毁不合格农产品等保障质量安全的做法,很容易流于形式或打了折扣。批发市场缺乏科学规划,不论在内陆城市还是沿海城市,都不同程度地存在。
二是市场基础设施简陋,服务功能单一。多数农产品批发市场只提供交易场地和摊位服务,缺乏冷藏保鲜、质量检测等设备设施,在可管、可防、可控上存在严重的“先天不足”或“营养不良”,导致其在农产品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着漏洞。有的批发市场配套设施不完善,脏、乱、差的问题十分突出,交易环境较差,容易造成二次污染。这些现象,严重制约了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保障功能的发挥。
三是农残检测等相关费用较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批发市场的积极性。一般来说,即使规模较小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每年开展农残检测的直接费用也要十几万元;稍微大一些的中心批发市场,每年投入的费用需要数百万元。这对利润率本来就不高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来说,不能不说是一个负担。据对湖南长沙马王堆、衡阳西园两个农产品批发市场近3年的调查显示,仅蔬菜检测费用就占到市场总收入的10%~15%,巨额的检测费用给各市场带来沉重的压力。
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离不开现代农产品市场体系的坚强支撑。为此,要积极解决农产品市场体系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一是要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的统筹规划。应尽快对全国各地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展一次深入调研和科学论证,根据不同产地、不同城市的需求,在政府部门的主导下,对合理的农产品批发市场给予肯定和支持,对规划不科学尤其是“零距离”建设的市场予以关闭,使农产品市场体系布局、发展真正体现科学性和可持续性,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发挥应有功效。
二是要抓紧制定《农产品批发市场法》。借鉴日本、韩国的经验,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法》,对市场设立条件、程序、功能、管理、责任等方面做出规定,理顺政府部门和市场开办者的关系,规范市场从业人员的经营行为,使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成为经营者的一种自觉行动。
三是整合资金,加大政府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支持力度。有的地方,搞其它基础建设表现得很阔绰,一出手就是几千万几个亿,但具体到批发市场便吝啬起来。批发市场比不得楼堂馆所富丽堂皇,但关系到老百姓的一日三餐,是天大的事情,马虎不得。农产品批发市场是具有社会公共服务功能的基础设施,政府应将质量安全检测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同时建立逐年递增机制,给予所需仪器设备、药剂的经费补贴,帮助市场建立完善质量检测、冷链仓储等服务设施,真正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很迫切,也很实际。把该重视的重视起来,把该投入的投入下去,把该理顺的理顺开来,就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具体体现,也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必由之路。以搞好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为抓手,确保本地区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就是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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