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津县袁山村村民袁福清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受益者。他拿着自家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即“宅基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等权属证明对记者说“我们农民最大的财产就是土地和房屋,以前是既没有什么东西能证明,也没有办法变现融资,如今有了这些证件不仅吃了定心丸,也有可能变现了。”
专家呼吁,应尽快总结成都、重庆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的经验和不足,在全国进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明确农村和农民的土地、房产的物权属性,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交易市场、规范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
系列土地违法案件以“未批先用”为主要特点
国家土地督察成都局局长常嘉兴认为,目前用地审批环节多、周期长、效率低造成土地供应滞后于城市快速发展步伐,加剧了城市建设用地承载力不足,也引发了以“未批先用”为主要特点的一系列土地违法案件。
在国土资源部两年前组织的全国土地执法百日活动中,仅东北三省就清理出“未批先用”土地11万余亩,占“未批先用、以租代征、违规建新区和扩区”三种违法违规用地面积的88%。安徽省芜湖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强伟介绍说,由于去年“扩大内需保增长”的需要,国土资源部曾一度有条件允许地方“未批先用、边用边报”,但这种模式不是长久之计,需要通过简化用地审批环节,再造用地审批流程,以适应并进一步推动城镇化快速发展趋势。
常嘉兴、强伟等国土部门的干部建议:一、简化审批环节,把现行的用地预审、农转用和土地征收三个环节简化为“转用许可”和“征收”两个环节。“转用许可”规定具体区位和数量限制,设定期限;期限内实际发生的流转、征收、供地为有效许可;没有实际流转、征收、供地的部分期满失效“许可”自动撤销。
二、优化各级政府审批事项和审查内容。国务院负责总量控制,基本农田、规模以上用地的“转用许可”,国家重点项目用地征收;省级政府负责其他用地“转用许可”,其他项目用地的征收审批;优化各级政府和国土部门“转用许可”和“征收”的审查内容,至于失地农民社保、多途径安置等“捆绑”于征地过程中的其他责任,应制定相关制度规范,交由地方政府执行,而从“转用许可”和“征收”程序中剔除。
三、规范审批程序、规定各个环节办结时间,提高中间环节效率,以稳定的、规范化程序来保证效率,一定要避免用地批件在中间某个环节压上数十天,上不晓,下不知。
四、根据国家、区域性和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级国土部门开展近、中期建设用地供需分析和需求预测,包括总量、结构和空间的分析、预测,对拟于近期储备、征收、使用的土地,事先查清宗地权属、利用现状、规划用途,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预估其建设用地市场价格,形成宗地或区片农转用、征收和供地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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