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大力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农民的科技素质和科技应用能力。大力推进农业科技进步,人才是关键。要努力营造良好的新环境,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调动广大农业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要下大力气培养和造就一批世界一流的农业科学家和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建设一支结构合理、业务素质高、爱岗敬业的农业科技创新队伍。同时,农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村的主体,也是农业科技创新的受体,农民素质的高低决定了农村社会发展的速度和质量,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最本质、最核心的内容,也是解决“三农”问题最为迫切的要求和关键所在。因此,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村,就必须培养出千千万万的“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高素质的新型农民。要广泛开展农民科技培训,加大“阳光工程”等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力度,大力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大力提高农民素质,积极开展实用技术培训,组织好科技咨询、技术培训、科技直通车、农业科技110、农民科技书屋等活动,帮助农民提高科学文化素质,直接把科技送到农民手里,整村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要健全农民培训体系,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切实加大投入力度,整合农业科研教学单位等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的力量,鼓励企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中介机构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形成一批布局合理、设施良好、教学水平高、受农民欢迎的农民科技培训基地。
4、大力推进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应用。一是要大力推进农科教结合、产学研协作,充分发挥农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在农业技术推广中的积极作用,开展各种类型的农业科技成果展示和技术示范活动,鼓励农业科技人员深入生产一线,针对农业生产需要和农民需求开展技术研发与科技服务,构建课题来源于实践、成果应用于生产的有效机制,二是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使更多的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要建设充满活力的多元化的农技创新成果推广机制,形成一支业务素质较高、数量稳定的基层农技推广队伍。要加强产学研密切结合,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活动。三是要加快完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模式,以科技入户工程为平台,整合各方面科技力量和科技资源,形成共同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的合力。要多形式、多渠道、多途径开展农业科技培训,提高农民对先进适用技术的接受能力和应用水平。
5、大力稳定壮大农业科技创新推广队伍。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农业技术推广法》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持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稳定,改革中要防止农业第一线科技人员的流失。技术推广机构的经费,应当由国家财政负担,不能随意搞“脱钩”、“断奶”。经费数额不但不能减少,而且应当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不断增加。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是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组成部分,是国家基层事业单位,对其管理,应坚持条块结合,以条条为主的管理体制。现阶段,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和目标是:尽快建立和健全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与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以及群众性科技组织、农民技术人员相结合的推广体系。形成多层次、多形式、多成分的网络,具有产前、产中、产后综合服务功能,建立国家保障与自我积累相结合的发展运行机制,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社会化服务。同时,要建立激励机制,设立奖励基金,对在农业科研、教学、推广工作中作出贡献的科技人员给予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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