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电 审计署昨发布今年第1号审计结果公告。公告中披露,截至2008年10月底,各地已清理和追回违规使用的1.95亿元救灾资金,其余0.63亿元由于财政及经费困难等原因尚未追回,有关地方正在积极采取措施,尽快落实整改。
公告中辟专门部分介绍了救灾资金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公告中称,民政部党组高度重视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召开全国民政系统电视会议,部署整改工作。各有关省(区)政府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截至2008年10月底,各地已清理和追回违规使用的1.95亿元救灾资金,其余0.63亿元由于财政及经费困难等原因尚未追回,有关地方正在积极采取措施,尽快落实整改。
此外,在财政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还主要包括:
中央支农专项资金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截至2008年10月底,审计调查查出的50个县挤占挪用的1.25亿元资金中,有1.12亿元已纠正或正在落实整改措施,占89.6%。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截至2008年10月底,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已基本得到整改。地方投入已全部落实到位或制定整改措施,滞留的资金已拨付2.65亿元,占88.6%;挤占挪用的公用经费、寄宿生生活补助费等已归还1.13亿元,占98.3%;自立项目乱收费或向学生收取明令禁止的费用已清理退还学生4960万元,占97%。其他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都已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截至2008年10月底,各地方政府已收回被挪用、返还和欠征的土地出让金132.69亿元,收回被挪用、欠收的征地补偿资金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2.93亿元,归还被挪用的土地储备贷款18.44亿元。重庆、合肥、成都等城市还结合整改,制定和修改了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办法等制度,北京、山东等省(市)制定了整改方案和具体措施,正在落实整改。
住房公积金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情况。中央有关部门和相关地方政府高度重视此次审计查出的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审计署等7部门2008年联合开展的全国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将督促有关地方政府执行审计决定作为重要的工作内容,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派出的6个联合检查组在对14个省(区、市)进行检查时,对审计决定的落实进行了现场督促。江苏、河北、福建、江西、海南、大连等省(市)主要负责同志均作出批示,要求有关单位认真落实审计决定,逐项加以整改。对审计查出的挤占挪用、违规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机构未调整到位以及违规自行归集住房公积金等问题,有关地方已基本整改;对以前年度购买国债等投资形成损失风险的住房公积金,有关地方已采取诉讼保全、第三方偿还等方式力求损失最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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