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李秉菊受助于“幸福工程”,拿到了3000元救助款,县里又投入了一部分资金,她与丈夫一起搭建了蔬菜大棚,在“幸福工程”聘请的专业种植技术人员的培训和帮助下,李秉菊在短短的一年内有了1.2万元的收益。如今这位勤劳的母亲一脸微笑地告诉我们:“现在看病的钱有了,孩子上学的钱也有了。儿子说他一定要好好学习,以后要当一名医生,为贫困的人们治病。谢谢‘幸福工程’对我们的帮助。不管多苦多累,我都要让孩子继续上学,这是我作为一个母亲的心愿和责任。”随同采访的甘肃省计生协会的同志感慨地说:“‘幸福工程’救助的不仅仅是一个母亲,更是一个家庭,乃至后代子孙,对一个家庭走上幸福之路有深远的意义。”
重庆市忠县官坝镇关心村五组彭玉华,今年45岁,27岁与丈夫结婚时,只有父母分给的一间房屋,100多斤大米和一口锅,几个碗,再有就是承包的2亩多田地。这就是彭玉华起初的两口之家。女儿出生后,日子过得更加紧巴、寒酸,夫妻俩常因一些小事吵得不可开交。脱贫致富是他们梦寐以求的愿望。 2004年,彭玉华有幸成为忠县第一批得到“幸福工程”救助的贫困母亲。在签订“幸福工程”妇女发展项目合同后,彭玉华根据家庭情况和当时的市场需求,利用“幸福工程”救助的2.5 万元资金,建起了12间猪舍,购买了2头母猪,60多头仔猪,还购买了1台粉碎机和2000多斤饲料。3个月后就初显效益,卖猪获利2000多元。这让彭玉华两口子看到了更大的希望。通过他们的努力,几年来,他们共出栏肥猪、仔猪100多头,收入近20万元。合同到期后,彭玉华如数交还了2.5万元救助款。现在,彭玉华家建起了一幢三层楼房,家里电视、电话、冰箱、电饭锅等家用电器一应俱全,还在家里办起了一个小型超市,基本过上了小康生活。谈起短短几年家里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彭玉华感慨地说:我们独生女家庭能迅速致富,全靠党和政府支持,我要感谢党的政策好,是“幸福工程”给了我胆量,给了我希望,使我走上了致富路。
彭玉华致富后不忘众乡亲,还帮助一些不算富裕的独生子女家庭,免费提供资金、技术,几年间,共赊销仔猪20多头,无偿送仔猪11头。彭玉华,一个曾经在贫困线上挣扎的母亲如今已成长为有一定觉悟的妇女干部,她得到了群众的赞誉和信任,被选为村委会委员和村计生协会理事、秘书长。
86%的贫困母亲希望“幸福工程”加大资助额度或延长资助时间;22%的贫困母亲希望扩大资助范围。贫困面积大,资金规模小,严重制约“幸福工程”的发展。
“幸福工程”是由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于1995年开始组织实施、以救助贫困母亲为主题的公益行动,其救助模式是:小额资助、直接到人、滚动运作、劳动致富。14年来,“幸福工程”在全国417个县(市、区)设立了项目点,累计投入资金5.8亿元,救助贫困母亲家庭20.7万户,惠及人口95万人。照此计算,每个贫困母亲家庭平均救助额只有2800元,14年累计救助率只有2.3%。李秉菊、彭玉华们是幸运的,而渴望幸运降临的贫困母亲还有很多很多。
据了解,在14年累计投入的5.8亿元资金中,“幸福工程”全国组委会的本级投入1亿多元,其余为“幸福工程”省级组委会及相关投入。由于筹集的资金有限,导致救助规模不大,与贫困母亲的需求还有很大的差距。据清华大学NGO研究所2002年对“幸福工程”项目的评估报告显示,当问及贫困母亲“ 您对‘幸福工程’有何意见或建议”时,有86%的贫困母亲希望“幸福工程”能够加大资助额度或延长资助时间;有22%的贫困母亲希望扩大资助范围,让更多的人得到救助。
这一结果表明,大多数群众已不满足于1000—3000元的资助额度和一年的救助期限,一些贫困母亲认为当前一户家庭依靠1000—3000元的救助较难脱贫,更谈不上致富,只能解决临时困难。救助结束后,仍有可能返贫。
甘肃省天祝藏族自治县计生局包真英局长告诉记者,目前主要困难是资金量太少,天祝县平均每户贫困母亲拿到的项目资金是3000至5000元,但建一个温室大棚就要1万多元,单凭这点钱远远不够。项目实施中,当地政府大力支持,投入配套资金,才使得“幸福工程”项目得以顺利实施。“‘幸福工程’只有扩大资金量,才能真正发挥效益。”包局长期望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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