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形式不断丰富。目前,全国95%以上的村委会依法实行了直接选举,绝大多数农村进行了7次以上村委会换届选举。各地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民主选举,并在秘密划票等关键环节,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规范。竞职演讲、治村演说等形式普遍实行,竞争形式日益激烈。各地普遍建立了以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载体的民主决策的组织形式,全国35%的村每年都召开村民会议,75%的村每年都召开1次以上村民代表会议,98%以上的村制定了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近年来,一些地方创造了“村务大事村民公决”、农村“民主日”等办法,有效保障村民群众的决策权。为加强对村干部的监督,各地不断创新村务公开形式。目前,全国90%以上的县(市、区)编制了村务公开目录,91%以上的村建立了村务公开栏,一些地方设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保障了村民的监督权。
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和深化,拓展和完善了农村选人、用人的渠道,使村委会干部的整体素质有了较大的提高,促进了党在农村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实行村民直接选举村干部,密切了干群关系,推动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广大村民群众参与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践,活跃了农村基层民主生活,调动了村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积极性。
当前,我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正站在新的起点向新的发展目标迈进。党的十七大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确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四项制度之一,要求把发展基层民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赋予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新的历史使命。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把“农村基层组织进一步加强,村民自治制度更加完善,农民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纳入到2020年农村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之中,并将“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作为今后农村改革发展中必须大力加强的六项重大制度之一,对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相信,有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坚强领导,只要相信农民,依靠农民,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一定会结出更加丰硕的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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