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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停止推广部分国家审定品种的公示公告


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文件

  国品审[2008]1号

  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关于停止推广部分国家审定品种的公示公告

  根据《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国办发[2006]40号)的有关规定,经第二届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决定停止推广国家级审定的82个水稻、小麦、玉米、油菜品种,现予公示。公示期为一个月(2008年12月8日至2009年1月8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向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所反映的情况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并说明理由,反映人需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文星  邱军

  电话:010-64192847  010-64194512

  传真:010-64102815  010-64194512

  Emai:liwenxing@agri.gov.cn ,nyszzc@agri.gov.cn ,qiujun@agri.gov.cn

  附件:拟停止推广国家审定品种目录(第二批)

  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章)

  二○○八年十二月八日


点击支持一下 共有条评论 品种审定 品种 种子 水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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