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云波:表面上的原因是信息更公开透明了,深层的原因是我国在食品方面的监管协调机制不健全。目前,监管部门之间的职责划分不清,执法上惩处力度不够。
新京报:这些问题能否在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中有效解决呢?
罗云波:是的。在法律修订的过程中,吸取了三鹿事件的很多经验教训,将对现有各个食品监管部门明确职责,建立起有力的协调机制。同时,应该做好与相关法的衔接,加大惩处力度。我主张把在食品中掺假的行为从一直以来的民事行为认定,转到刑事行为上来,按照“投毒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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