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云南省保山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及昌宁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组成的昌宁县饲料产品、“瘦肉精”检查组深入到昌宁县13个乡镇10个规模养殖场,开展饲料产品、“瘦肉精”抽检专项治理。
长期以来,昌宁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通过完善养殖档案,对疫病防控、饲草饲料投入实行登记备案,从源头上保证动物养殖健康安全。同时该县还通过上街发宣传单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明确动物饲养者是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可追溯体系,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多措并举保障动物质量安全。该县还积极加强流通监管,严格实施报批制度;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切实加强屠宰检疫,进场屠宰的动物必须保证标证齐全,登记备案,随机进行“瘦肉精”抽检,检疫合格方可出场销售。 洪芬于青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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