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新闻 > 畜牧养殖信息新闻

农药和肥料混用四原则:用好了效果可翻倍!


农药和肥料不是随意混合的,混用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混合后不降低肥效和药效。

  例如过磷酸钙与扑草净施入土壤前直接混合,不改变其除草活性。但如预先配制并长期保存(2-3个月),则会失去药效。

  因此,只能随混随用。多数有机磷农药在碱性条件下容易分解失效,含有氨态氮或水溶性磷酸盐的肥料与碱性农药混合,则肥料有效成分降低。以上两种情况均不宜互相混用。


点击支持一下 共有条评论 除草剂 杀菌剂 杀虫剂 除草
 1 2 3 4 5 6 下一页 尾页
零零教育社区:农/牧/渔/林业:交流

零零农业信息网

http://farm.00-net.com/

| 豫ICP备09039788号

Powered By 零零农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