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了大病保险,减轻了我的医疗负担。”日前,永修县九合乡门楼村农民淦长忠激动地告诉笔者,他自患霍奇金淋巴瘤后,医药费用高达32.38万元,合和大病保险补偿共54.23%,缓解了他的困难。
去年8月,永修县农医局为全县参合农民办理大病医疗保险,保险费由合节余基金负担,参合农民个人不需缴费,大病保险年度与合医疗运行年 度相一致。参合农民出院后在医院“直补”的同时,办理合大病保险结算,实现合大病保险的即时结报。 去年以来,该县享受合大病保险785人,发放补偿金1356万元,通过实行合大病保险,参合农民的报销比例增加到46.9%,撑起农民健康“保护 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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