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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可随父母享“新农合”


  如果父母都是参合农民,宝宝一出生就能享受到合的保障了。昨日,合肥市卫生局公布了2013年合肥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相比于去年,长丰、肥东、肥西、巢湖、庐江等5县市都对各自的补偿方案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政策已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

  “如果孩子父母都参加了合,孩子一出生就自动参合。”合肥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一般都是年底前缴纳次年费用,这也造成第二年出生的孩子无法即时成为参合人,一旦新生儿患有疾病将会给家庭增加负担,“新方案对这点进行了明确,孩子一出生,就自动成为参合人。”

  “今年,住院补偿年封顶线由去年的20万提高至25万,门诊报销比例上调了5个百分点。”该负责人表示,报销比例提高,最大受益者还是参合农民。

  此外,今年按病种付费范围也将继续扩大。“目前合肥按病种付费共有176个病种,今年准备增加至少20个病种。”该负责人说,新增的病种,仍将以治疗费用高、给参合农民带来沉重经济负担的重大疾病为主。
长丰:住院保底补偿比例为50%

  和去年相比,今年长丰县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对住院保底补偿进行了调整。今年,住院保底补偿为住院总费用扣除起付线后,按比例保底。5万元以下部分,保底补偿比例为50%;5~10万元,保底补偿比例为55%;10万元以上,保底补偿比例为60%。
  此外,被省农合办列为预警管理的医院住院起付线为3000元,其可报费用按30%予以补偿,封顶线1万元。参合农民到此类医院住院,首次住院的,按上述补偿待遇;再次住院的,不予补偿。

肥东:慢性病门诊最高报五千元

  今年,肥东县住院起付线将有变化。调整后,Ⅰ类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为100元;Ⅱ类以上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按相应公式计算。

  同时,肥东县还增加了定点医疗机构以外医院就诊的补偿方式,参合居民原则上应在合肥市区域内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定点机构及市外(含省外)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就诊。在上述机构以外医院住院治疗,起付线为3000元,其可报费用按30%予以补偿,封顶额为1万元。
  在慢性病方面,结核病将从常见慢性病门诊调整纳入特殊慢性病门诊补偿,享受特殊慢性病门诊补偿待遇。患多种常见慢性病,每增加一种慢性病,年封顶额增加1000元,补偿比例仍为55%,最高年封顶额为5000元。

肥西:目录内药品可多报10%

  按照新政策,肥西县Ⅰ类定点医疗机构中的一般乡镇卫生院起付线统一确定为100元,中心卫生院起付线统一确定为150元,可报销费用报销比例为85%。

  “国家基本药物”和“安徽省补充药品”中的所有药品及“合药品目录”内的中药、符合合补偿范围的中医诊疗项目的报销比例,在去年报销比例的基础上可增加10%。而在非即时结报的定点医院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则相应下调5%。
  另外,肥西县常见慢性病门诊补偿的年度起付线为300元,起付线以下费用个人自付,可报销费用报销比例为60%。

巢湖:慢性病报销不设起付线

  巢湖参合的慢性病患者,在医疗机构就诊时发生的门诊慢性病医药费用,不设起付线,按50%给予补偿,最高限额不超过3000元,每增加一个病种,最高限额增加1000元,但上限封顶为5000元,每季度结报一次。

  慢性病患者的门诊和住院医药费用分别计算,门诊补偿和住院补偿累计不得超过25万元。另外,父母亲仅一人参合的,其未参合新生儿当年仅享受合待遇的一半。

庐江:儿童装助听器每只补三千元

  参合产妇住院分娩(含手术产)定额补助为500元。分娩合并症、并发症,其可补偿费用的1万元以下的部分按40%的比例给予补偿,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同级医院疾病住院补偿政策执行,但不再享受定额补助。

  参合残疾人的假肢和助听器等补助比例提高到50%,不设起付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7周岁以下听力障碍儿童配备助听器每只提高为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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