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 近日,省卫生厅根据国家相关部委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贵州省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方式改革实施办法》,提出了合支付方式改革的主要目标:从2012年开始,我省所有统筹地区建立合预付,以及住院按病种定额付费、按床日付费、按单元付费、按人头付费、总额预付的混合支付方式。
据悉,我省支付制度改革实行分级分重点推进。2012年起首先在各地结合公立医院改革推进情况选取18个县作为省级重点联系县,加强对口指导,帮助完成基线调查和测算、方案的制定等工作。逐步探索适合我省实际的县域支付方式改革模式,并逐步扩大实施范围,2013年在50%的县实施支付方式改革,争取到2015年实现所有的统筹地区全面实施支付方式改革。
其中,门诊总额预付是合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年度门诊费用预算总额的一种付费方式。预算总额用于购买乡(镇)、村级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一般性疾病门诊服务。门诊预算总额的确定,要根据每一个乡(镇)、村级医疗卫生机构近2至3年区域服务人口、就诊率、次均门诊费用、服务能力等分别测算确定,同时考虑经济增长、物价变动以及地理环境、人口增长、流动等因素,对预算总额原则上每年协商调整一次。
按病种付费,是根据住院病人所患病种确定相应付费标准的费用支付方式,标准应包括患者从诊断入院到按标准出院期间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不再另行收费。按床日付费,则是将所有住院疾病分为若干类,合理确定平均住院床日,经过测算确定各类住院疾病不同床日段的床日付费标准,并按照住院床日累计计算每例住院病人的付费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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