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霍林郭勒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集中宣传活动在该市的金三角广场正式启动。
据介绍,从7月1日始,霍林郭勒市新型农村牧区、城镇居民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正式实施。凡具有霍林郭勒市户籍,年满16周岁以上(不含在校生),未参加过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农村牧区居民,均可自愿参加新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分为10个档次,即100元~1000元。对未享受过养老金待遇而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需要缴费,便可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未达到60周岁,距领取待遇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积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政府对参保人员缴费及领取的基础养老金给予补贴:缴费金额为100元的,补贴标准为30元。以后每提高—个缴费档次,政府补贴标准提高5元。对重度残疾人、城乡低保户,政府按100元的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允许个人增加缴费,缴费后按照相应档次享受缴费补贴。对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将户籍转到其他县(市、区)的,霍林郭勒市政府也给予了相应的优惠政策:可将其参保关系和个人账户储存额—次性转人新参保地。
而且,为确保“保”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顺利实施,在此期间,霍林郭勒市社保局还采取了多项举措:—是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组织指导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人数的摸底、调查、登记和申报工作,经调查,霍市应参保人数为37797人,其中城镇社区31867人,农村社区5930人;二是完善信息系统建设,将其纳人“金保工程”;三是充实经办力量,组织业务培训,对试点的启动工作加大精干人员的配备力量,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抓重点,破难点,以确保责任落到实处,并加强对各层次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以提高经办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四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分发资料、媒体传播、人户讲解、算账对比等群众最容易接受、最直接的宣传方式,促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家喻户晓,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保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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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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