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5月17日讯(记者李晶晶)6月1日起,海南将开展合大病分级医疗。此后,二级医院不能治的相对大病,在三级医院治疗,报销比例要显著高于普通病种;二级医院能够收治的病种,在三级医院治疗,报销时按普通病种对待。
海南省卫生厅农卫处负责人罗正秋介绍,海南已确定了22种开展分级医疗的重大疾病,包括0-14岁儿童简单先心病、0-14岁儿童急性白血病、乳腺癌、 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终末期肾病、耐多药性肺结核、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唇腭裂、肺癌、食道癌、骨癌、1型糖尿病、甲亢、急性 心肌梗塞、脑梗死、结肠癌、直肠癌、14岁以上儿童复杂先心病、恶性肿瘤放化疗等。
海南省规定,这些重大疾病不设起付线,按分类病种 实行限价标准,医药费用实行差别支付机制,支付比例进一步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引导群众首诊到基层。比如,对于二级医院不能诊治、只有省三级医院能够 收治的相对大病,在省三级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明显提高至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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