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特大疾病是导致患者因病致贫的关键。根据近日公布的2012年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要求,今年江西省将积极探索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医疗救助、商业保险、补充保险和社会慈善的协同互补作用,积极探索利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大病商业保险或建立补充保险等方式,有效提高重大疾病保障水平。
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是解决重特大疾病问题的根本办法。今年江西省将突出健全体系,进一步落实深化基本医保制度建设的两项新目标,即全省基本医保参保、参合率要稳定在95%,城镇居民医保和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必须分别达到70%以上和75%左右。为此,省财政今年将新增支出3.2亿元,提高政府对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的补助标准。同时江西省加大重特大疾病补助力度,将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达到8万元至10万元户;将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居民年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且不低于6万元;将合政策范围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且不低于6万元。
江西省还将全面推开严重危害群众健康的尿毒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8类大病保障;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Ι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12类大病纳入保障和救助试点范围。
江西省还将全面提高重特大疾病救助水平,今年资助参保、参合对象范围由低保对象、五保户扩大到低收入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众。稳步提高报销封顶线,原则上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50%。鼓励社会力量和慈善机构积极参与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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