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月17日从鞍山市卫生局获悉,鞍山市今年提高合筹资水平,达到每人每年300元以上。其中,国家、省财政补助104元以上;市财政补助78.5元;县(市)区财政补助62.5元。较2011年人均增加近20元。同时,提高门诊报销比例,将普通门诊报销比例提高到40%。
2012年,鞍山市参合农民165万人,参合率达95%以上。鞍山市今年将提高农民住院补偿比例,时下已将儿童白血病、先心病,终末期肾病、妇女宫颈癌、乳腺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患者补偿比例提高到70%;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76.6%。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达到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全年累计报销封顶线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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