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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州区调整新农合补偿标准


  【本报讯】根据国家将合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90元的情况,从3月1日起,秦州区对2012年全区合实施方案进行适度调整,提高了住院、门诊补偿标准和比例。

  调整后的合住院和门诊补偿标准和比例为:省、市、区、乡四级医疗机构住院补偿起付线分别调整为500、400、100、50元。在省内定点医院住院的病人,起付线在相应规定标准基础上降低30%。省、市、区、乡四级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分别提高到70%、75%、90%和95%。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两女户在各级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均提高到100%。对符合省卫生厅规定的中药材、院内中药制剂和中医药适宜技术全额报销。省、市、区、乡四级医疗机构单次住院封顶线分别为8万元、6万元、3万元和5000元。年内多次住院的参合农民年度内累计补偿金额统一提高到8万元。恶性肿瘤等特殊病种,不设最高补偿封顶线。农民在市级(含市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总费用超过1万元,且实际住院补偿比低于50%的,按照住院总费用50%的比例补偿;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疾病按总医疗费用的70%予以补偿,不设封顶线;当年出生的新生儿,随其母亲享受合待遇,次年按规定缴费。调整后的门诊补偿标准为:普通门诊补偿标准由每人每年35元提高到每人每年80元。28种门诊特殊慢病纳入合门诊补偿范围,补偿不设起付线,补偿比例为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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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11/2012-03-27/1523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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