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山东频道3月9日电(祝有凯 郑会丽)近日,从山东省高密市卫生局了解到,新一轮合报销工作于3月1日在该市各级合定点医疗机构正式启动。
高密市合管理办公室陆续下发了《关于规范一般诊疗费报销工作的通知》、《关于启动2012年度合报销工作的通知》和《开始2012年度合报销前的准备工作》等一系列文件,对2012年度合报销程序、报销比例、报销时需要的材料、报销审核程序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说明,保障2012年度合报销工作的正常开展。
按照文件规定,参合农民在潍坊市卫生局下发2012年度报销指导意见前发生的医药费用,按照2011年度报销比例进行报销;参合农民进行合报销时必须提供发票原件,发票复印件一律不予报销。同时,规定到床头核对患者身份的合工作人员与报销经手人不能为同一人;参合农民医药费用报销凭证上,需有合管办主任及审核人员两人共同签字。所有报销凭证实行经手人责任制,谁经手谁负责。这些措施都将大大提高合基金运行的安全性,保障参合农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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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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