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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再上调


本报讯 记者顾熠、实习生孙玮、通讯员徐健报道:因肺部重症在海门镇第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的村民老张今年62岁,今年1月住院一周,费用总计9855.46 元,其中纳入合金额7213.04元,合报销金额为5610.43元,老张自己只需要交4245.03元。“合确实好啊!”医务人员电话随访 时,老张感慨地说。

  记者昨天从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获悉,今年我市住院报销比例再次上调。今年,参合农民在乡镇卫生院住院每次起 付线为200元,在市级医院住院每次起付线为300元,在海门市外医疗机构住院每次起付线为500元。剔除不可报销医药费用,凡符合补偿范围的住院医药费 用,实行按医院分级补偿。起付线以上部分报销比例分别为乡镇级医院(含中心卫生院)报销80%,市级医院报销70%,市外定点医疗机构报销55%,非定点 医疗机构报销40%。恶性肿瘤病人在相应医疗机构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每人每年累计报销最高限额为10万元。

  记者采访发现,和去 年乡镇级医院报销75%、市级医院报销68%、市外定点医院报销50%相比,今年的报销比例都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乡镇级医院起付线则从去年的300元下 降至200元。此外,今年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筹集平均每人340元,其中农民个人出资70元。1月份我市已有67.6万人参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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