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旗今年着力推进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工作,进一步提高了合筹资标准,使农牧民得到更多实惠。
今年,鄂旗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农牧民个人缴费由20元提高为30元,少数民族个人缴费由市旗两级财政共同承担。旗财政补助从30元增加为50元,筹资标准从2001年每人200元提高到2011年312元,少数民族提高到352元,住院封顶线由去年8万元提高到10万元,少数民族提高到13万元,住院报销比例平均达到65%以上,少数民族报销比例在相应档次上提高5%,低保户、残疾人提高10%,“五保户”100%给予报销。
在旗内中蒙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0%。同时取消家庭账户,实行门诊统筹,门诊报销比例为30%,慢性病报销比例为20%-30%,最高可补偿2000-3000元。与此同时,为方便群众报销,旗内实行网上直报,旗外住院农牧民出院后直接到旗合作医疗办公室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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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本文地址:http://farm.00-net.com/news/11/2011-12-23/1515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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