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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安庆市辖区新农合补偿比例大幅提高


  11月30日,记者从市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安庆市市辖区2012年合医疗实施方案出台,新方案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与今年相比,新方案对住院可报费用补偿比例、门诊补偿比例等做了大幅提高,明年参合农民将得到更多实惠。

  住院补偿比例提高5~10%

  记者注意到,新方案将市辖三区合定点医疗机构分为五类,分类设置了住院补偿比例以及起付线的计算系数。对于住院可报费用的补偿比例,这次调整均在2011年补偿比例的基础上提高了5~10%。

 

  方案规定,I类区内乡镇卫生院的门槛费均为100元,Ⅱ类区直医疗机构门槛费不低于400元,Ⅲ类二级医疗机构(含二级)门槛费不低于500 元,Ⅳ类三级医院的门槛费不低于700元,Ⅴ类省外医疗机构的门槛费不低于900元。相关负责人表示,提高大医院门槛费的目的是引导患者选择费用相对低的 医院就诊,让大医院主动降低自己的次均住院费用。

  慢性病门诊补偿比例提高5%

  对于门诊补偿,方案规定,常见慢性病门诊补偿不设门槛费,其可补偿费用的补偿比例由今年的55%提高到60%,年度补偿总额上限为3000元。特殊慢性病的门诊补偿也不设门槛费,其可补偿费用直接比照同级医院住院补偿政策执行。

  普通门诊补偿比例提高5%

  新年度参合患者单次门诊费用补偿比例再提5%。方案规定:参合患者在区、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的单次门诊费用补偿比例为50%,单次门诊补偿封顶 每人每次不超过28元、23元;村(居)级定点医疗机构单次门诊费用补偿比例为40%,单次门诊补偿封顶每人每次不超过13元。以户为单位设置门诊补偿封 顶线,一年内每户最高门诊补偿金额为该户缴纳个人参合金的1.5倍。

  其他补偿规定补助提高

  记者了解到,2012年参合残疾人的假肢和助听器等补助比例提高到50%(不设门槛费),最高补助额每具大腿假肢提高为1500元,每具小腿假 肢提高为700元,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7周岁以下听力障碍儿童配备助听器每只提高为3000元。参加合的10周岁以下苯丙酮尿症患儿定点治疗费用提 高到50%。

  “上去检查、下来住院”检查费用可报补

  为着力引导参合农民“首诊在基层、住院在基层”,新方案规定,参合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前3日内的门诊检查费用以及住院期间到上级医院所做的与病情相关的检查费用,如符合基金支付范围,可纳入当次住院医药费用一并计算。

  方案同时鼓励参合病人在上级医院诊断明确后到下级医院住院诊治,参合患者住院期间到上级医院所做的与病情相关的检查费用,一并按下级医院补偿标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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