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卫生局获悉,西安市合协调小组办公室决定对2011年合补偿方案进行调整,封顶线每人提高至每年5万元,儿童部分白血病和先心病合补助标准为70%。
据悉,2011年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30元,其中,各级财政对合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
乡镇及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补助原则上执行分段报销办法,符合规定费用在300元以下的,取消起付线,按乡级门诊统筹报销比例报销;符合规定费用在300元以上的,设置80元起付线,按住院补助比例报销;区(县)境内的区县级及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线为200元,区(县)境外的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线为500元;市级定点二级医疗机构在区(县)境内的起付线为200元,区(县)境外的起付线为500元,市级定点三级医疗机构的起付线为1000元;省级定点三级医疗机构起报点为5500元,省级定点二级医疗机构起报点为4000元。0-14周岁儿童患者及五官科患者起报点按上述起报点60%执行;住院患者在上一级医疗机构治疗,康复期转入下一级医疗机构的,不再设置起付线。
中药汤剂和针灸项目补偿比例为80%。特殊慢病补偿比例统一为50%。特殊慢病Ι类年度补偿最高限额调整为1.5万元,特殊慢病Ⅱ 类年度补偿最高限额调整为6000元。全口义齿修复敬老工作补偿办法按省上的要求统一执行,以治疗性康复为目的的运动疗法等9项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合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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