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新闻 > 农村教育医疗

农民工进城看病可直接报销


  本报讯 记着昨日从省卫生厅获悉,我国首部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省级地方性法规《江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条例》从6月1日起施行。省卫生厅厅长郭兴华介绍,《条例》明确规定,统筹地区合筹资标准不得低于本地区上一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并应高于国家最低筹资标准,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一般不超过筹资标准的20%。筹资标准一般每两年调整一次。最高支付限额不得低于本地区上一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倍,对重大疾病、特殊病种还将提高最高支付限额。

  记者获悉,我省各地筹资水平不同,报销比例也不一样。苏北地区筹资标准每人每年230元,个人出30元,政府出200元。如在乡镇就医门诊报销 25%,住院可以报销70%,如转到省市指定医院看病,可报销40%以上。苏北地区最高医药费可获补偿8万元左右。苏南地区筹资标准每人每年500元左右,个人出100元,政府出400元,可补偿到15万元左右。全省参合人员80%在乡镇就医,实际补偿比达50%。进城打工的农民工生病可在当地定点医疗看病,因病情危重,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应在15日内告知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医疗登记。住院可即时报销,费用只需要缴纳自付部分。对农村儿童白血病、先心病以及乳腺癌、宫颈癌、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的报销比例提高最高支付限额。


点击支持一下 共有条评论 农民人均纯收入
零零教育社区:农/牧/渔/林业:交流

零零农业信息网

http://farm.00-net.com/

| 豫ICP备09039788号

Powered By 零零农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