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农村群众医疗保障水平,2011年以来,福建保险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是提高住院补偿比例与封顶限额。乡镇卫生院、县级及县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补偿比例均比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住院补偿封顶限额由上年的6万元提至7万元。二是大力推动补充补偿业务。对于年度内累计自付部分超过2万元的,超过部分按70%的比例予以补充补偿,最高支付限额20万元。三是明确追溯补偿原则。从2011年5月1日起,福建保险业将按照新的补偿标准实施合补偿,并将对今年前4月已获补偿的农村群众按新方案追溯补偿。四是
扩大普通门诊统筹试点范围。2011年6月底前,配合相关部门将合普通门诊统筹实施范围由原来的30%县(市、区)试点扩大到全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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