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1日,永定区开始对农村五保对象在区、乡级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实行全额减免。此前,该区两家定点医疗机构——张家界宏仁医院和永定区官黎坪医院在4月30日召开的全区爱心医院爱心承诺座谈会上,向与会的敬老院院长作出承诺:“五保老人和孤寡老人在住院期间,医院决不多收一分钱,并愿意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永定区现有农村五保对象3596名。为进一步加大农村五保对象基本医疗保障力度,切实解决这部分困难弱势群体的医药费用负担,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区财政局联合下文规定,农村五保对象只需持合作医疗证、五保户证等有效证件,就可以到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患病首诊原则上必须选择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医,确需转诊的,由首诊医院出具转诊意见,报区民政部门和区合管办批准后,患者方可转诊到定点的区级医院和民营医院。住院基本医疗费用补助不设起付线,可报费用补助比例均为75%,补助后可报销费用的剩余部分由区民政部门从农村医疗救助资金中统筹解决。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全额垫付,再按月与区合管办结算。
为确保农村五保对象基本医疗费用的减免能真正落到实处,该区卫生、民政、财政等部门将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严禁弄虚作假、挂床住院、降低入院标准住院、故意拖延住院时间或采取各种手段诱导农村五保对象住院。各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合基本药品目录及基本诊疗项目,严禁乱检查、滥用药、过度治疗、小病大养、不合理收费等。上述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拒付违规住院医疗费用,并作出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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